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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添加时间:2016-02-29 11:10:16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2.主要任务

 

推进海洋生产管理精细化。推广海产养殖物联网应用,建立现代渔业管理与生产技术服务云平台,实现水产品网上全程溯源监控,打造安全优质的专业水产品购物网站和综合性水产品交易(展示)平台,实现我省水产经济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强化物联网与渔业船舶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融合,提升渔船救助、船员管理、出入港等安全应急管理效率,打造智慧船联网管理。建立各类特色产业平台,形成一批海洋新兴产业网上智创平台与整合服务平台,推进产业聚集、资源共享,并与东盟国家产业平台互联互通。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建立智慧海洋框架体系。推动海洋监测智能设备与技术的广泛应用,建立全方位海洋动态监测体系。推进精细化海洋监测与预报服务,鼓励利用互联网开发创新多样化的海洋信息服务产品。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模式的研究与示范,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评价体系。构建海洋环境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充分整合海洋渔业信息资源,汇集海洋环境、经济、管理等大数据,建立智慧海洋分析、评价与服务模型,提升海洋行业科学决策能力与管理水平。依托平潭国家海岛研究中心,运用云计算等技术,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岛、海岸线修复保护模式的研究示范。

 

责任单位:省海洋渔业厅

 

(十三)“互联网+”文创媒体

 

1.行动目标。利用互联网,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到2018年,力争“互联网+”文创媒体产业增加值超过600亿元,我省互联网人均文化消费占文化总消费的占比超过20%。

 

2.主要任务

 

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整合汇聚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档案、方志等资源,建设文化资源共享体系。推动报社、广播电视台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电视、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高清互动电视传播分发平台、网络动漫游戏精品生产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生产和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推进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推进海峡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福建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国(厦门)手机动漫基地、平潭海洋文化中心、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等建设,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

 

发展互联网文创媒体新业态。发展互联网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影视、游戏、动漫、会展、文化传播等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建设文创媒体产业网上交易平台。加快数字影院布局落地。充分利用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和视频能力服务公共平台承载新兴媒体数字内容,推进互联网与有线网络融合。加速发展移动媒体和分发服务,提升先进文化互联网传播力影响力。

 

责任单位:省文改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厅

 

(十四)“互联网+”开放合作

 

1.行动目标。进一步发挥我省区位优势,依托在外企业和广大侨胞,加速推进相关经贸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等要素在福建集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到2018年,把我省打造成为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的主通道,跨境电商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主要任务

 

“互联网+”通关。进一步完善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一站式”无纸化通关。推进电子口岸联网建设,推广应用“智检口岸”系统,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机场、海港口岸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商务、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行单一窗口通关模式。推广移动口岸APP,向企业和公众提供通关口岸实时动态服务信息。

 

深化闽台合作,建设海丝核心区信息枢纽。争取闽台电子口岸平台与台湾关贸网路全面对接并上升为两岸电子口岸平台,鼓励台湾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落户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海丝经贸合作信息系统,推进系统联网和远程办理,建设中国(福建)—东盟以及双方投资贸易便利化、海上物流信息、文化交流等平台。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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