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电力公司在发电进度平衡工作中坚持“三公”原则,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前提下,针对全年火电发电空间严重不足的情况,结合湖南电网丰枯季节特性明显、不同区域的火电厂差异巨大、极端运行方式时间长等特点,统筹兼顾、灵活安排。坚持以全年平衡为目标,合理控制季度差距。利用有限的可调整时间和空间,有针对性地在月度计划、日计划和实时调度中合理安排、及时调整各火电厂开机方式及运行出力,缩小各种不利因素带来的差异。同时优化省外购电计划或合同的时序,尽最大可能地腾出火电发电及平衡调整的空间。此外,通过开展发电权交易,部分大容量机组获取了更多的发电空间,年度计划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平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发电进度平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万千瓦及以上统调公用火电厂年度发电计划考核完成率与平均值偏差均控制在±3%范围以内,除株洲、耒阳、黔东电厂外,其他各电厂达到±2%以内。
(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情况
按照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安排,2015年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年初启动,3月底完成了双边交易申报,但由于电价调整等原因,直至2015年7月才正式开始。
2015年8月及10月,分别组织试点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双边协商和集中撮合交易。
通过双边协商,44个用户与12个电厂达成了65笔2015年7月-12月直接交易意向,最终签订直接交易合同电量20.43亿千瓦时,交易价格采用顺价方式,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分别在上网标杆电价和大工业目录电度电价基础上降低1分/千瓦时。
通过集中撮合,4个用户与6个电厂达成了14笔2015年四季度交易合同,合同电量0.85亿千瓦时,交易价格采用顺价方式,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分别在上网标杆电价和大工业目录电度电价基础上降低0.5分/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