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添加时间:2016-12-30 11:29:0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三、环境治理的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到 2020 年基本实现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煤炭清洁高效生产体系基本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一)全国环境治理预期效果。到 2020 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75%左右;矿井水综合利用率 80%;煤矿稳定沉陷土地治理率 80% 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 90%以上;瓦斯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 240 亿立方米,利用率 67%左右;新增沉陷土地面积 6.56 万公顷,复垦面积约 3.91 万公顷,土地复垦率 60%左右。

 

(二)地区环境治理预期效果。东部地区采取煤矸石发电、井下充填、土地复垦和立体开发等措施,煤矸石利用率达到 100%,矿井水利用率 92%,沉陷土地复垦率 68%,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率 53%。中部和东北地区采取煤矸石发电、井下充填、地表土地复垦和立体开发、植被绿化等措施,煤矸石利用率 76%,矿井水利用率 77%,沉陷土地复垦率 63%,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率 64%。西部地区采取煤矸石发电、井下充填、地表土地复垦和立体开发、植被绿化、保水充填开采等措施,煤矸石利用率 70%,矿井水利用率 80%,沉陷土地复垦率 55%,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率 72%。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一、健全煤炭法律法规

 

研究修订《煤炭法》,健全煤炭法律法规体系。修订煤炭产业政策,提高办矿标准,完善产业调控政策体系。制定和完善煤炭先进产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煤矿建设、煤炭产品、煤炭清洁开发利用、煤炭物流等方面标准、规范。强化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实施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煤炭普法工作,增强全行业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煤炭行业监管

 

理顺煤炭管理职能,健全集中统一、上下协调的管理体制,加强煤炭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完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协调配合的机制,强化规划、产业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转变煤炭管理部门职能。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及时查处未批先建、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煤炭产能登记公告制度,研究建立煤炭产能监测与预控体系,及时通报行业运行情况,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建设进度、有序组织生产。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坚持区别对待、有控有扶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引导金融机构对具备竞争力的优质骨干煤炭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以采矿权、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积极稳妥推进煤炭企业债务重组,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主动去产能、调结构、转型发展、有一定清偿能力的煤炭企业渡过难关。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置煤炭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

 

四、强化政策资金保障

 

利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统筹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引导地方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研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矿安全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棚户区改造。继续对煤层气开采利用给予财政支持,根据产业发展、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完善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促进煤炭企业降本增效。

 

五、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加强煤炭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在去产能、减量化生产、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和超能力生产等工作中,建立煤矿信用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煤炭企业,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将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等作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业氛围。

 

六、做好规划实施管理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做好与相关规划实施的衔接,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评估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和政策导向,结合煤炭工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和企业,落实煤炭工业发展和改革任务,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