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人才强市战略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健全人才政策支持体系,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着力引进培养高技术、高技能、创新、创业人才,建设长江经济带人才智力聚集地。实施安庆企业家、金融专家、营销大师、创业功臣、知名工匠培养工程,不断壮大经济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增强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托骨干企业和高等院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一批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现由“民工大市”向“技工大市”转变。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从事研发、技术合作、兴办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人力资本作价入股等激励试点,探索建立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表彰和奖励力度。到2020年,培养引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全国行业领军型人才10名以上、省内一流创新创业团队100个以上,带动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万名左右。
(三)提高金融服务能力
加快构建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设立民营银行、融资(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和类金融机构。有序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全面落实“4321”政银担合作机制,积极推进“税融通”改革试点。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和债券发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通过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引进培育各类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建立财政性资金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依法妥善处置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到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到33家,新增存贷比达到80%,力争上市公司超过1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00家。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
制定实施法治安庆建设规划纲要。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制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行综合执法,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安全、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权利,充分发挥律师队伍重要作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五)强化规划实施评估
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健全中长期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评估等开展第三方评估。经评估需要修改调整本规划的,应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建立以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机制,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市政府各部门年度计划,对规划提出的约束性目标、重要的预期性目标和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市政府将分解落实到市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定期检查,强化落实。加强规划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
附件:1.“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2.安庆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