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行动
尾矿利用工程。开展尾矿有价组分提取、梯级利用和后续尾矿胶结充填采空区、塌陷区及矿山生态恢复等系统工程。推进尾矿生产水泥、混凝土、砂浆、保温墙体材料、装饰材料、透水砖和超高强结构材料等绿色建材产品规模化利用。重点推动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技术、难处理有色金属尾矿大宗量利用技术、钢铁尘泥与废渣分质回收跨产业利用技术、工业固废有价组分深度提取技术、再生资源中金属强化分离与精细拆解技术等利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到2020年末,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40%。
冶炼渣及尘泥利用工程。依托酒钢公司重点推广应用钢铁冶炼渣及尘泥有价组分提取和钢渣微粉、钢铁渣复合微粉生产;充分发挥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金川弃渣综合利用工程的示范效应,依托金川公司、白银公司深入推进有色冶炼废渣、尘泥提取有价金属及整体利用和生态化处置;开展冶炼渣在路面基层材料、采矿充填胶凝材料及建筑材料中的应用。到2020年末,钢铁冶炼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有色冶炼固废基本实现全部利用。
化工废渣利用工程。重点推广应用电石渣、硫酸渣生产水泥、脱硫剂、地下采矿胶结充填材料;推广脱硫石膏用作水泥缓凝剂以及生产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石膏商品砂浆等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探索利用磷石膏改良盐碱地的农业领域应用;引进和研发石化企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装备,推广废弃油脂制备生物柴油技术与设备、规模化垃圾焚烧设施装备。到2020年末,电石渣、硫酸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90%,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0%。
煤电固废利用工程。依托煤电基地推广利用油母页岩炼油、发电,煤矸石、劣质煤、煤泥掺烧发电,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建材产品和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家居装饰材料等技术。到2020年末,煤矸石达到90%,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98%。
废旧机电产品利用工程。重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整体拆解、分选与多组分资源化利用,报废汽车绿色精细拆解与高效分选回收,报废工业设备拆解破碎和综合利用处置等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推广应用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以及整车集成系统绿色精细拆解分离技术。
废旧金属材料、无机材料利用工程。重点实施废钢和有色金属加工配送和短流程冶炼链接工程,推广应用废有色金属、稀贵金属清洁分质高值化利用,废塑料自动识别、分选、改性高值化利用,废旧轮胎翻新及制取精细胶粉,废纸再生高值化利用等技术和装备。到2020年末,主要废旧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75%。
(四)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行动
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重点是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参加对标达标活动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统计方法要求,严格规范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好对标达标活动。一是要强化对标达标活动管理,落实机构和人员,从组织管理上确保对标达标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认真制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工作方案,通过活动的开展,持续改善技术经济指标,使自身能效水平达到或接近同行业国内领先水平。
各行业协会要根据企业的信息需求,为企业提供标准、计算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为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同时,要做好先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质量和成效。
各地工信委要加强对参与活动企业的组织、监督和指导。一是组织企业做好能源审计工作,摸清企业能耗现状、查找差距和潜力,有针对性的引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对标达标。二是组织企业做好能效水平对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五)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
按照《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制定了《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等情况,国家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选择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先行先试,以后逐步扩展范围,形成覆盖钢铁、石化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追赶能效“领跑者”。
申请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上一年度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二是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三是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及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节能奖惩制度。四是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五是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依托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每年遴选一次。在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体对入围企业和能效“领跑者”的名录和单耗指标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公告入围企业和能效“领跑者”的名录及其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六)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以提高燃煤发电效率、降低水耗和烟气除尘脱硫、脱硝为中心,推广节能、节水、环保新技术。全面推广高效、洁净煤发电,大容量循环流化床、燃煤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热电冷联产、空冷等节能、节水技术;推广煤粉锅炉小油枪、少油和无油点火以及各种浓淡燃烧器等节油技术。发展高压、超高压交流输电技术;开展电网动态无功优化综合研究及应用,推广无功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技术,合理协调大机组无功出力分配,通过全网无功优化,减少电网网损,实现电网节能经济调度和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电价支持政策、发电量奖励、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改造资金补助、鼓励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措施,到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现役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同步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20克标准煤/千瓦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
(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
按照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要求,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行动计划,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实施原料替代工程。农药行业,开发绿色农药剂型,加快绿色溶剂替代轻芳烃和有害有机溶剂;涂科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胶黏性行业,加快推广水基型、热熔型、无溶剂型、紫外光国化型、高固含量型及生物降解型等绿色产品。
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降低生产过程中VOCs废气排放量。橡胶行业,研发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绿色产品。包装印刷行业,推广应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料辅材料;家具行业,推广应用VOCs含量低的水性漆,鼓励“油改水”工艺和设备改造;在汽车行业,涂装环节推进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
实施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鼓励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建立密闭式负压废气收集系统,并与生产过程同步运行,采取密闭式作业,并配备高效的溶剂回收和废气降解系统。根据不同行业VOCs排放浓度、成分,选择催化燃烧、蓄热燃烧、吸附、生物法、冷擬收集争化、电子焚烧、臭氧氧化除臭、等离子处理、光催化等处理技术对含VOCs废气进行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