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低排放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到 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全国有条件的新建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役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东、中部地区分别提前至2017年前和2018年前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改造5.8亿kW。工作方案同时明确将在电价补贴、发电量奖励、财政、融资等7大方面对超低排放改造给予支持。与2014年9月出台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行动计划”)相比,工作方案在超低排放改造时间和目标任务上均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超低排放改造提速扩围将全面推进。政策的再度加码,必将催生超低排放领域高景气度。
千亿市场加速启动,未来两年或集中爆发
截至 2013年底,我国在役煤电装机约8.0亿kW(东、中、西部地区占比分别约为46%、27%和26%),其中30万kW及以上机组容量约占煤电全部装机容量80%,共6.4亿kW。根据中电新闻网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装机约0.16亿kW,假设2015年完成0.5亿kW机组改造,则未改造的30万kW以上煤电装机为5.7亿kW,按超低排放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成本分别为80元/kW,80元/kW和40元/kW测算,潜在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市场容量为1,140亿元。若根据2020年前完成5.8亿kW改造任务测算,则“十三五”期间,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市场规模为1,018亿元,其中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规模分别为411亿元、411亿元和206亿元;由于东、中部地区改造任务计划提前,预计改造市场将在2016-2017年集中爆发,预计市场规模分别达504亿元和2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