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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

添加时间:2016-02-29 10:54:55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十)建设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

 

1.制定能源互联网通用技术标准。

 

研究建立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优先制定能源互联网的通用标准、与智慧城市和中国制造2025等相协调的跨行业公用标准和重要技术标准,包括能源互联网的能源转换类标准、设备类标准、信息交换类标准、安全防护类标准、能源交易类标准、计量采集类标准、监管类标准等。推动建立能源互联网相关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努力争取核心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2.建设能源互联网质量认证体系。

 

建立全面、先进、涵盖相关产业的产品检测与质量认证平台。建立国家能源互联网质量认证平台检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国家能源互联网产品检测与质量认证平台及网络。鼓励建设能源互联网企业与产品数据库,定期发布测试数据。建立健全检测方法和评价体系,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互联网+”行动实施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下,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设立“互联网+”智慧能源专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切实推动行动的贯彻落实。加强能源互联网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组建国家能源互联网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能源互联网专业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各地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牵头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能源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科学组织实施,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能源互联网行动。

 

(二)完善政策法规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能源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正在制修订过程中的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应适应能源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需求。加强电力与油气体制改革、其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以及碳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市场机制与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协同对接。积极开展能源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地区配额、地方保护、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交易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壁垒,研究制定适应能源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特点的价格、税收、保险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能源互联网技术、产品和模式等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加强能源互联网信息安全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

 

(三)推动市场改革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建立健全能源市场的准入制度,鼓励第三方资本、小微型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平等、协同发展。加快电力、油气行业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使价格信号能从时间、空间上反映实际成本和供需状况,有效引导供需。允许市场主体自主协商或通过交易平台集中竞价等多种方式开展能源商品及灵活性资源等能源衍生品服务交易,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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