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发展煤炭服务产业
围绕结构深度调整,积极推动煤炭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煤炭现代物流,健全煤炭市场交易体系,加强行业服务能力建设,繁荣发展煤炭行业文化。
一、发展煤炭现代物流
推进环渤海、长三角等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和煤炭物流园区建设,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加快蒙西至华中等铁路通道和水运、进出口通道建设,优化煤炭物流网络。发展煤炭水铁联运,完善煤炭物流转运设施,实现铁路货运站与港口码头无缝衔接。发展煤炭绿色物流,推进封闭运输,减轻对环境影响。加强物流环节收费监管,清理不合理收费,降低煤炭物流成本。加快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在煤炭物流领域的应用,推动煤炭物流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炭物流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健全煤炭市场交易体系
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机制,促进传统产运需衔接方式向现代交易模式转变。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煤炭交易市场,培育 1-2 个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完善煤炭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发展煤炭期货交易,创新煤炭金融服务,降低交易成本,优化煤炭资源配置。清理市场分割、地区封锁等限制,推动煤炭交易平台信息共享,形成跨区域和行业的智能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三、加强行业服务能力建设
推进煤炭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产业发展信息。支持煤炭企业和科研院所组建战略研究机构,为政府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支撑。积极发展煤炭生产性服务业,鼓励老煤炭企业在关闭退出过程中,组建专业化生产服务公司,开展矿井生产承包、单项工程承包等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和托管运营,推动煤炭企业由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四、繁荣发展煤炭行业文化
按照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总要求,积极发展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惠及广大职工的煤炭行业文化。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安全行为养成,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加强煤炭行业文化品牌建设,打造具有鲜明煤矿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加快发展矿山公园、井下探秘游、矿山遗迹等新产品、新业态,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资源,发挥新型媒体优势,扩大煤炭行业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第十二章 推进全方位国际合作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遵循多元合作、互利共赢原则,全方位加强煤炭国际合作,提升煤炭工业国际竞争力。
一、稳步开展国际煤炭贸易
坚持市场化原则,巩固和发展与主要煤炭资源国和消费国的长期稳定贸易关系。鼓励进口优质煤炭,加强炼焦煤进口,严格控制低热值煤、高硫煤等劣质煤进口。完善煤炭出口政策,鼓励优势企业扩大对外出口。积极参与全球煤炭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优质煤炭资源供应潜力,提高我国在世界煤炭市场中的影响力。
二、推进境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
积极稳妥推进煤炭国际产能合作,鼓励优势煤炭企业根据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策环境等选择投资目标,推进境外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结合境外煤炭资源开发需要,开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煤炭上下游投资,实现合作共赢。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煤炭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
加强煤炭科技国际合作,建设国际化煤炭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平台。建立境外煤炭装备制造基地、零配件基地和技术服务中心,为境外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持。鼓励煤炭生产、煤机制造、煤矿建设等企业,发挥长期积累的技术和装备优势,积极参与境外煤矿建设、技术服务以及运营管理,带动先进工艺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出口。
第十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煤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煤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煤矸石、煤矿瓦斯和矿井水排放,以及采煤引起的地表沉陷和水土流失。
东部地区。人口稠密、土地资源稀缺,多数煤矿位于平原地区,主要环境影响是地表沉陷。2020 年,预计东部地区产生煤矸石 0.56 亿吨、煤泥 1490 万吨、矿井水 4.52 亿立方米,新形成沉陷土地面积 0.42 万公顷。
中部和东北地区。山西、内蒙煤炭开发强度大,生态环境较脆弱,主要环境影响是地下水径流破坏、潜水位下降和地表水减少,煤矸石和煤矿瓦斯产生量大。吉林、湖北、湖南、江西煤炭产量逐渐减少,主要环境影响是地表沉陷、水土流失和瓦斯排放。2020 年,预计中部和东北地区产生煤矸石 3.36 亿吨、煤泥 8760 万吨、矿井水 20.05 亿立方米,新形成沉陷土地面积 2.8 万公顷。
西部地区。除西南地区外,均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缺乏,植被稀少,生态环境脆弱,主要环境影响是地下水径流破坏、地下潜水位下降和地表水减少,引起地表干旱、水土流失、荒漠化和植被枯萎,煤矸石和瓦斯产生量大。2020 年,预计西部地区产生煤矸石 4.03 亿吨、煤泥 9120 万吨、矿井水 35.47 亿立方米,新形成沉陷土地面积 3.34 万公顷。
二、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
(一)顶层设计,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消费结构,支持和鼓励煤炭生产企业通过多种技术途径,从源头减少煤矸石、矿井水和煤矿瓦斯等排放,继续推进矿区节能减排,加强商品煤质量管控,大幅度提高煤炭集中转化、废弃资源和污染物集中治理的比重。扶持企业立足资源和区位特点,积极开拓煤炭使用新领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二)科技创新,为减缓环境影响提供基础支撑。加强基础研究与科技攻关,健全政-产-学-研-用科技创新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碳减排、乏风瓦斯氧化利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煤炭分级提质利用、煤炭深加工、高效燃煤发电等技术研发,推动创新成果的推广和产业化应用。
(三)加强治理,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结合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严格控制煤炭开发规模,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强化生产端废弃物源头减量,切实减少矿区各类污染物排放。建立多部门联动生态治理监管机制,有序推进煤田火区、采空区、沉陷区综合治理,防治地质灾害。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煤矿全生命周期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使煤炭开发与当地社会和谐发展。
(四)公众监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环保宣传,支持和鼓励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建立公众反馈意见的监督执行制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有效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