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小区建设充电桩物业应该如何配合
(一)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现场;
(二)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
(三)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
(四)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
14.物业不配合充电桩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可依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京建发〔2010〕658号)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记1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15.北京市充电桩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e充网隶属于中创三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筹备于2014年11月,旨在不断提升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充电体验,为政府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搭建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提升充电设施使用效率,助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
2015年12月底,北京市发改委称北京将建立统一的充电桩公共服务管理平台——e充网,并强调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用充电桩需接入e充网才能获得补贴,而且充电收费必须支持银联卡支付方式。
核心优势
e充网是国家能源局组织的“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起单位;
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专家组成员;
参与了“国家充电设施信息互联互通”标准的制定;
参与“国家充电设施支付互联互通方案”的撰写;
公共数据可以和其他各地政府其他数据打通:例如智慧城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