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共1763份,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已达到3626万吨/年,实际利用量930万吨,实际处置量387万吨。2011~2013年环保部门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情况见表5。
2013年,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共抽查1649家企业,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26家,经营单位323家。整体抽查合格率为68.5%。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68.1%和72.5%,与《“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
(4)危险废物出口情况
2013年,环保部共受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13件,签发核准通知单10份,核准出口危险废物共计19,370吨。核准出口的危险废物涉及废有机溶剂、锌灰、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不锈钢除尘灰、废镍镉、镍氢电池等类别。
(5)遗留铬渣处置和场地调查情况
遗留铬渣处置和场地调查情况在2012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铬渣的基础上,狠抓新产生铬渣的污染防治,2013年处置新产生铬渣30余万吨,基本实现新产生铬渣当年产生当年利用处置完毕。对2012年未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的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挂牌督办,2013年底企业已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至此,全国堆存长达半个世纪的670余万吨铬渣全部处置完毕。
(6)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情况
2013年,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正式组建,为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和污染场地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截至2014年4月,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成立了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24个省份在市级层面成立了165个市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其中102个为专职固体废物管理机构。
3.3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自2003年开始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来,经过近10年的技术开发、处理设备研制、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和运行实践,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已基本清楚,管理程序也已基本明确。
3.3.1 危险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
目前我国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主要集中在金属回收、废有机溶剂回收、废矿物油回收、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等的回收。金属回收工艺主要有氧化还原、酸碱中和、沉淀分离、焚烧分离、浓缩结晶等;废有机溶剂和废矿物油的回收主要有过滤、蒸馏等;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主要是拆解、破碎、磁选、电选等。
通过综合利用的处理技术,工业危险废物已经成为城市矿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回收利用的有色金属,如:铜、铅、镍、锌、金、银、铂及其他稀有金属,已经成为市场供给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