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互联网+”便民服务。鼓励家政、养老等生活服务行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发展健康医疗、幼儿教育、生活服务等社区服务O2O模式,促进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加快“三网融合”进程,拓展智慧家庭应用,发展数字家庭信息互动服务。鼓励和规范发展网络约租拼车,推广在线租房等新业态。积极建设城市服务APP,并与微信、支付宝等合作,构建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实体零售商应用移动支付,发展智能试衣、3D家装新业务,打造体验式购物模式。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七)“互联网+”公共安全
1.行动目标。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全方位提升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保障能力。到2018年,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及快速响应、精细管理、资源利用和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2.主要任务
“互联网+”平安福建。建设省市县三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政府部门、运营商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的联网共享,加快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总目标。依托视频专网,全省规划建设一张统一标准、统一通道、统一运管、全警共享的立体化、智能化公安感知信息采集网。优化完善警务大平台和移动警务系统,持续扩展公安移动警务应用,推进全警业务一体化。深化民生警务应用建设,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警务服务。建设警务数据云,加大社会重点行业信息数据采集力度,整合建设统一的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库,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建立社会安全运行基本预警平台。到2018年,基本实现综合防控、社会信息采集与互联网融合,全社会共建平安福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通信管理局等
“互联网+”食品安全。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信息化。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托互联网打造“透明车间”,建设“明厨亮灶”。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企业及预包装食品批发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平台试点。探索在特大型餐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及中央厨房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材采购电子台账,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食材安全可追溯。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多渠道发布、食品安全问题多渠道投诉、食品追溯信息多渠道查询,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召回系统。到2018年,建立一批覆盖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示范点,基本建成辐射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防共治体系。
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
“互联网+”安全生产。大力推广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在企业生产流程管理、仓储物流和工艺设备中的应用。构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包括重大危险源和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信息综合平台。在化工园区和大型非煤矿山建设中,鼓励使用智能机器人实现远程监测监控,实时抽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隐患。建立福建省级安全生产大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县三级安监系统和省直各部门数据交换。到2018年,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经信委、煤田地质局等
“互联网+”信息安全。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平台,推进云计算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启动互联网信息内容监控指挥平台建设,提升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标准认证和创新管理能力,构建打防管控一体化运行、网上网下相互衔接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加强“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水平。落实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和防护标准,建成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指导相关企业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通信管理局
(八)“互联网+”高效物流
1.行动目标。推进信息技术在物流中的应用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到2018年,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能力显著提高,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有效促进我省成为对外开放合作的战略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