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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城市充电设施建设政策对比 16省市明确充电服务费标准

添加时间:2015-07-31 16:17:35 来源:第一电动网

 

青岛

 

青岛市已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5元/千瓦时。此收费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试行,至2016年5月31日为止,试行期两年。

 

合肥

 

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核定。

 

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或燃气价格变化,按以下公式每半年调整或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指导价格。

 

百公里电动汽车用电能耗成本(电费+服务费)=(同车型燃油汽车每百公里平均油耗×燃油平均单价×燃油折扣率+同车型燃气汽车每百公里平均气耗×燃气平均单价×燃气折扣率)/2。

 

其中:燃油折扣率为55%,燃气(CNG)折扣率65%。

 

联动周期:6个月。

 

燃油平均单价为前6个月93#汽油平均零售价格;燃气平均单价为前6个月天然气(CNG)平均零售价格。

 

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换电服务费0.63元/kwh;充电电费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

 

电动公交车换电站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使里程收取。换电服务价格实行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合并计价制定,即:1.50元/公里。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同车型燃油汽车百公里平均油耗成本的55%+燃气(CNG)汽车百公里平均气耗成本的 65%加权平均值制定。

 

五省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授权给市级政府

 

广东

 

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

 

四川

 

根据四川当前电动汽车发展不平衡,各地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行差异较大的情况,为有利于电动汽车发展,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授权各市、州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遵循“有倾斜、有优惠”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调整,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

 

海南

 

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我省当前电动汽车推广情况,暂授权海口市物价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调整海口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安徽

 

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授权各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原则制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湖北

 

湖北省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城市今年内要出台相应的标准,其他城市根据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相应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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