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财经》年刊2017预测与战略:当环保产业碰到PPP

添加时间:2016-12-29 15:49:43 来源:《财经》年刊

当前,在PPP2.0时代更高规格的推动,一方面彻底确认了十几年前特许经营改革所带来的产业格局,另一方面也在将其范围进一步扩大。

首先,将有更大比例的污水厂垃圾厂等单体设施选择PPP模式建设,这些都是目前PPP项目中被认为最优质,竞争最激烈的项目;其次,伴随环保标准提升,一些新增的市政环保设施建设需求(主要在固废领域)也在被PPP模式所承接,包括餐厨厂(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厨余厂(处理垃圾分类后所得的厨房湿垃圾)、卫生厂(处理病死牲畜)等;第三,固废领域前端的环卫收运体系也在市场化之中,启迪桑德、北控水务、云南水务等都希望在此找到发展机会;第四,中小城镇和农村成为被积极开拓的第二战场,不少社会资本积极在村镇的污水和垃圾处理方面寻找扩张的机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如果说上述领域大部分项目的基本模式和PPP1.0时代差别不大,那么,项目规模最大、最受关注、带有一些争议,也对环保产业格局有所冲击的,是市政和环境相结合的城市水环境流域治理打包的市场(图5的1+3格)。住建部和财政部共同推出的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强调了以PPP方式的优先选择,而环保部牵头编写由国务院发布的“水十条”要求的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要求,给住建部和地方政府很大的压力。而由此带来的一批金额巨大的PPP2.0项目的密集推出,显示了PPP在环保领域的应用,正在从市政和水、固所定位的二区域(图5的3和4格),向包括环境修复在内的四区域(图5的1、2、3、4格)扩张的过程,由此对环保产业的现有格局,产生了进一步的影响。

PPP2.0时代,是国企还是民企的机遇?

城市水环境整治项目的难点在于,系统复杂,需要有效集成的技术,具有各地情况不同、治理方案差异大(俗称一城一策),且绩效考核要求高。如果采用PPP方式,那么出于系统集成和绩效考核的要求,项目规模很大,这对社会资本方融资要求会很高,如2016年的海口和北京通州的流域治理项目,总投资单包都是10亿元到30亿之巨,远远超过常规特许经营项目规模。在这样的系统包里,可运营的具有收费模式的污水厂单体项目投资占比很低,因此,这类项目更像英国PFI模式,即政府购买服务的PPP,公益性强,基本依赖财政支付,因缺乏以量计费的基础,以及治理效果不易保证的问题,同时,这些项目还款时限按财政部要求至少要长达十年,很多往往还涉及到二十年以上由此会产生地方政府的支付信用问题。

这类项目的PPP方案设计,不得不制定了以项目投资收益率为主要依据的回报模式(不同于特许经营中按约定最低供应处理量结算付费的模式)。由于面对后期地方政府还款风险,社会资本更倾向于尽量在前期工程阶段利用工程利润回流的方式尽早收回投入,因而这种项目被一些人指责并未超越BT模式的内在逻辑(重工程利润和融资,不重视后期运营和实际效果)。

由于上述特点,有经验的的大型工程性央企和园林公司在这类项目中具有一定的优势,而前者的攻城掠地却引发了环保领域“国进民退”的争议。说到“国进民退”,就需要先分析五万家环保企业的所有制分布情况,CD方阵是以工业企业为付费主体的治污企业,以及为A/B方阵提供应用在市政领域的工程和供货服务的企业,以中小型私企为主,国企相对迟缓和回避风险的决策机制,使其在C/D方阵内表现平平,因为这两个方阵的企业是需要在商业开拓、技术复制和创新上具有灵活多变的能力,因此,除个别依赖大型工业国企的保护伞而生存的环保公司除外,国企在这两个领域并不突出。B方阵属于地方政府所控制的专营国企逐步市场化转变而来,均为国有企业;A方阵是行业集中度最高的企业群,由国企、大型民企和两家主要的法国外企构成(威立雅、苏伊士中法),和特许经营发源法国不无关系。

实际上,环保领域的“国进民退”现象,主要指的是在A方阵的国进民退,这种现象并非在PPP2.0时代才出现,特许经营时代的后半程已明显出现:以投资运营为核心优势的A方阵企业发展模式本身,国企就有其在融资和品牌方面的优势,这和国有体制的金融系统有关,以及国企被地方政府视为更有责任。不过,据E20研究院分析,并非所有国企都能获得领先,只有在公司治理结构和绩效激励方面与市场接轨的国企(如北控水务和首创股份),才能在这样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参见图11)。


[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