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
1.建立电力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和企业间、地方和兵团间规划的横向协调机制,做好“十三五”全区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同步组织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和水资源评价报告,协调发展所需的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区域排污总量控制、超低排放等相关要求,对自治区电力发展的重大问题展开专项研究,明确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根据环境目标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明确全区(重点区域)电力行业对污染排放的贡献值上限,科学调控电力发展的规模和布局,提升电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牵头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自治区经信委、环保厅、水利厅,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石油和水利电网企业,发电企业
2.加强电力行业及电力市场科学监管。加强电网公平接入、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运行效率监管。切实保障新能源并网接入,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居民供电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对市场主体有关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健全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水平。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加强和完善行业协会自律、协调、监督、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政府、用户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牵头部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配合部门:自治区经信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机制,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自治区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统筹协调推进自治区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体牵头负责全区电力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二)稳妥有序推进
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利益结构的再调整。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对售电侧改革、组建相对独立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等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开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电力体制改革作为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重大任务,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实施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及时总结经验
对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成效进行跟踪评价,开展季度及年度评估,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和不足,不断深化全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