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市已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5元/千瓦时。此收费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试行,至2016年5月31日为止,试行期两年。
合肥
2015年11月19日,合肥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直流快速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中准价格为0.75元,其中:集中向国家电网报装并执行国家优惠电价政策的充电桩服务价格可上浮30%;未集中向国家电网报装并没有执行国家优惠电价政策的按中准价格0.75元/kwh执行;普天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对江淮和悦电动出租车公司等大客户在不突破规定的直流快速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中准价格和大工业电价基础上实行打包优惠价格。
交流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在直流快速充电桩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下浮30%,即0.53元/kwh;其中:利用电动汽车用户单位场地、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的充电桩,其充电服务价格在不高于规定的交流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换电服务费0.53元/kwh(经营企业通过政府招投标确定中标价格的,按中标价格执行)。
电动公交车换电站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换电服务价格实行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合并定价制定,即:1.40元/公里。
深圳
2015年12月28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函,明确深圳市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费标准继续时效性政府指导价管理,自2016年1月1日起,最高限价上调为每千瓦时1.00元(不区分车型)试行,允许下浮。换电服务费、电池租赁费、电池维护(保)费等暂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广州
2016年1月4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充电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公交车充电服务费0.8元/千瓦时,非公交车充电服务费1.2元/千瓦时,充电时不再另收停车费用。以上试行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双方可协商下调,从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厦门
2015年11月18日,福建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服务费标准(不含电费)上限按1.2元/千瓦时收取,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