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湿式电除尘器应用条件分析及建议
目前,国内燃煤电厂投运的湿式电除尘器数量已经远远超过美国、日本运行湿式电除尘器总量,即出现湿式电除尘器的应用在国内出现“一窝蜂”现象,但对湿式电除尘器的应用条件和对湿式电除尘器在环保技术路线中的作用并不十分清晰。笔者的建议是适量开展,不断总结,特别应注意湿式电除尘器要解决什么样的排放问题,同时还要解决湿式电除尘器运行可靠性、废水处理、腐蚀严重、材料选择困难等问题。
日本相关公司在最早一批湿式电除尘器应用时,运行几年时间后出现极板结垢、腐蚀等方面问题,在采取优化喷淋系统、增加碱冲洗溶液等措施后,2009年后投运的机组湿式电除尘器未再出现类似问题。美国相关公司认为,在吸收塔后布置湿式电除尘器,必须解决因氯化物浓度升高所引起的不锈钢发生点腐蚀和/或缝隙腐蚀的问题。湿式电除尘器所处位置基本上由未缓冲的脱硫浆液雾或冷凝物所湿化,它们对烟气中剩余SO2的吸收可能造成pH值下降到低于2。由于湿式电除尘器会出现高氯化物和低pH值的可能性,因此不推荐极板、极线等仅使用普通不锈钢,根据pH值、氯离子浓度不同,可分别选用317LM、双向不锈钢3305、超级奥氏体钢904、镍合金625等。
如前文所述,美国燃煤电厂湿式电除尘器应用主要针对燃中、高硫煤电厂和新上燃煤电厂,并且主要针对燃中煤阶煤和高煤阶煤的火电机组,以解决蓝烟问题,同时满足2006年提出的PM2.5控制要求。
湿式电除尘器是燃煤电厂烟气综合治理体系最后一道防线,对什么时候设,要达到什么目的应该有清晰的认识。我国不可能像日本一样,个个电厂选低低温或湿式电除尘器,但可以借鉴美国和日本的部分经验,提出不同的技术路线。根据本文上述分析,对湿式电除尘器的应用建议如下:
(1)燃低硫煤电厂。目前国家标准要求特别排放限值地区烟尘排放质量浓度为20 mg/m3。对于燃用低硫煤的电厂,可考虑采用低低温技术路线与高效电除尘器及湿法烟气脱硫工艺结合的工艺,满足烟尘排放质量浓度5mg/m3(地方标准)的要求,或满足最近三部委颁发的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件提出的10mg/m3要求。鉴于此,建议燃低硫煤的电厂可暂不考虑采用湿式电除尘器。
(2)燃中、高硫煤电厂。湿式电除尘器不仅应用于烟尘排放,同时还应考虑更长远的排放控制问题。华能在山东的几个湿式电除尘器项目的实践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既要满足烟尘排放控制要求,又要考虑脱除大部分PM2.5,以及部分SO3和汞,以消除蓝色烟羽。
(3)新上燃煤电厂。可将粉尘、NOx、SO2、PM2.5、SO3及汞等共同考虑,提出先进的环保技术路线,其中包括采用湿式电除尘器。
(4)湿式电除尘器选型。对于600MW、1000MW机组,从除尘效率、阻力、布置、检修维护等方面考虑,建议采用卧式、板式湿式电除尘器;对于300MW等级机组,可采用立式蜂窝式或卧式、板式湿式电除尘器。
5 结语
湿式电除尘器的应用应与主体烟气治理技术路线相协调,并应及时总结经验。根据不同的燃煤电厂条件,应做到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因标准制宜,并应考虑未来环保标准可能的变化,确保湿式电除尘器在我国得到可靠应用、合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