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投资的融资模式
这一融资模式通常适用于较小规模的户用光伏电站,投资方是屋顶和电站的所有者。业主申请贷款不需要股权抵押,银行对其进行信用评估后,由上网电价收益和光伏项目资产作为抵押。
2.SPV为核心的融资模式
这一项目融资模式通常适用于较大规模的公共事业和工商业企业的屋顶光伏电站,以独立运营的电站开发商(SPV)为核心吸引更为广泛的多元主体(包括机构投资者、基金、银行、社区和个人投资等)投资资金。这一模式中的债务融资模式为有限追索权贷款,由光伏电站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完全由电费收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偿还。贷款要求借款方的股权比例通常为15-30%,由开发商或第三方投资者(可以是由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产业投资者、设备制造商和电力公司等机构组成的投资方组合)出资,债务融资则由商业或政策性银行提供。
国际分布式融资经验借鉴
1.稳定的售电保障自用
长期可预测的稳定的售电收入是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的保障。德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发展建立在统一上网并采用固定电价与电网结算的基础上,稳定的售电收入成为电站获得项目融资的担保。
而美国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保证了唯有具有高信用评级的经营稳健的工商业企业用户可以承担长期购电用户的角色,大大降低了光伏电力的结算风险。同时,美国的净电量结算制度允许光伏发电系统上网和计量,光伏上网电量可按照零售电价出售,避免了终端用户消纳能力的不确定性对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的影响。德美两国的分布式光伏发展均不约而同地将电网结算作为保障稳定售电收入的坚强后盾。
2.项目长期融资渠道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收期较长,能够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务融资条件,而能否获得较低成本的长期融资是影响开发商项目滚动开发能力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的关键因素。
德国采取政策性银行主导的债务融资模式,利用政策性银行的优质信用评级获得低成本融资,为光伏电站项目提供优惠的长期贷款支持。
美国市场则利用其灵活的融资机制盘活光伏电站资产,将已建成并稳定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未来现金收益货币化,开发反向融资产品,利用融资渠道优势引入多元投资主体,拓宽光伏电站的长期资金来源。在适当的政策和法规配合下,分布式光伏电站能够被开发成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并吸引包括养老和社保基金等追求长期稳定回报的多元化资本介入,在促进光伏发电发展的同时开拓全民参与光伏发电投资的条件。
3.电站的风险控制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商业价值是长期稳定的售电收益,电网购电保证能够解决销售端的风险问题,而生产端的风险控制则须通过质量标准管控和金融保险工具得以实现。
为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德国加强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技术标准的管理监控,实行严格的强制性检测认证,并追溯已投产电站项目。
同时,欧洲的光伏电站项目保险可保障电站的整体平均输出功率,当其低于预期的电力输出而造成项目收益损失时即可索赔。在成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健全的保险体系使光伏电站的整体质量受到严格监控并与项目融资密切相关,也为光伏发电项目吸引长期投资和建立退出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