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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建设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 “十四五”光伏装机3GW以上

添加时间:2022-06-06 15:00:54 来源:新能源产业网

二、基础能源提质提效工程
(一)煤炭。重点推进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180 万吨)、 神华罗源湾煤炭政府可调度储备基地(50 万吨)、华能罗源将军帽 二区煤炭堆场(50 万吨)等储运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年 储备能力 400 万吨。
(二)石油。重点推进中石化古雷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160 万立方米)、古雷等地下水封洞库石油商储项目(规划 2000 万立方 米,一期 1200 万立方米),“十四五”期间新增储备能力 1360 万立 方米。 (三)火电。坚持清洁高效、按需有序原则,推进煤电项目, 推动神华罗源湾电厂(2×100 万千瓦)、华电可门三期(2×100 万千瓦)、泉惠热电(1×66 万千瓦)建设,加快泉惠热电第二台 机组(1×66 万千瓦)、古雷热电(2×66 万千瓦)、江阴热电(2 ×66 万千瓦)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并投产;布局漳浦电厂(2 ×100 万千瓦)及两座百万千瓦气电作为应急备用调峰电源,争取 “十四五”末开工。 (四)水电及储能。重点推进厦门、永泰、周宁、云霄、古 田溪一级、仙游木兰、永安、华安抽蓄电站建设。加快“十五五” — 38 — 规划的德化、漳平、南安抽蓄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提前开工建设。 重点推进国网时代霞浦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源侧、用户侧配建新 型储能设施,有序推进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建设。“十四五” 期间依法依规科学有序推动小水电治理,力争小水电退出约 200 座、装机合计约 15 万千瓦。
三、电网网架优化完善工程
(一)500 千伏及以上主干网。加快形成省内“四纵三横”主 网架,构建北接华东电网、南联南方电网的主通道,重点推进闽粤 联网工程和省内北电南送新增通道福州—厦门 1000 千伏输变电工 程建设,新建闽侯、莆南、石狮、漳浦、汀州、永安、福鼎等 7 个输变电站工程,闽侯东台等 16 个扩建及电源送出工程,新增变 电容量 1375 万千伏安、线路长度约 1062 公里。
(二)220 千伏电网。新建 39 座、扩建 50 座 220 千伏变电站, 新增变电容量 1947 万千伏安,220 千伏线路2456公里。
(三)1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新扩建 110 千伏变电站 298 座 (新建 166 座、扩建 132 座),新增变电容量 2408 万千伏安、线路 5102 公里;新扩建 35 千伏变电站 164 座(新建 79 座、扩建 85 座), 新增变电容量 186 万千伏安、线路 2855 公里;新建、改造 10 千伏 线路 44745 公里,新建、改造 0.4 千伏线路约 23659 公里。
四、能源消费节约集约工程
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坚持挖掘需求响应资源与发电侧项 目建设并重,充分发挥需求侧响应资源在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的作用,引导节约、有序、合理用电。通过 强化政策保障、探索市场机制、建设示范工程、构建数字平台、创 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扩大参与需求响应企业覆盖面。推进终端用能 领域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 用能方式。全面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重点推动全电园区(小区、 景区)、港口岸电等一批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新增 用电量200亿千瓦时以上。
五、能源绿色智慧创新工程
积极推动西洋岛、台山岛风光储微电网等一批多能互补、风光 电一体化项目建设试点,推进能源绿色智慧创新发展。促进福州、 厦门打造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在风电、光伏电站、 核电站、水电基地等,谋划开展能源领域“零碳”示范体系创建工 作,打造一批智慧能源示范园区。
六、能源装备制造拓展工程
以福州江阴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为基础,做大做强我省海上风 电全产业链。推进国网时代宁德储能项目建设运营,以推广局部电 储能和风光储一体化为抓手,服务储能电池、动力电池产业发展。 推动规模化开发的可再生能源配建储能,并加快推进福清核电和霞 浦核电储能站、可门储能站、水口储能站等一批电源侧储能项目前 期研究工作。
第五章 环境影响与评价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一)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推动消耗强度降低 深入实施核电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清洁高效火电发展、储 能设施分类发展、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革专项行动,全面推进 能源供给侧的清洁化低碳化,推动能源供应从高碳向低碳、以化石 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到 2025 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利 用达到4732万吨标准煤,天然气利用1071万吨标准煤;按照增量 替代煤炭利用测算,全省新增清洁能源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 4000 万吨。
(二)创新能源消费体系,推动用能领域减排 以创新智慧用能模式、推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利用为重点任 务,优化能源要素统筹配置,推动重点工业、交通、居民等用能领 域绿色低碳转型。“十四五”期间,持续压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 产能,有序推进传统石化、化工、冶炼等高耗能行业碳减排改造, 分类推进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改造;推进煤炭集中使用,大力发展 集中供热,推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区域构建电、气、冷、热 等多元化综合能源供应体系;有序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船舶电动改造等措 施,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结构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全面提升能效水平,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负荷和碳排放 强度。
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一)加强能源规划环评工作保障措施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 环境保护各项要求,统筹“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 污许可工作,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准确把握规划环评重点,规 范规划环评审查程序,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修编规划情形、跟 踪评价、规划与项目环评联动,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污染物排 放控制等政策要求。夯实责任,强化监管,规范竣工环保验收,依 法开展后评价,落实跟踪监测、企业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强化 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环评、施工期环境监管、后评价的有效衔接。 加大项目环评违法处罚力度,优化产能变化项目环评管理,促进环 境问题整改。
(二)加强能源开发生产运行环节环保措施 本规划所有煤炭、电源、输变电等能源项目,建设过程要做到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投运过程要做到环保设施全 负荷、全时段稳定运行。输变电工程采用先进技术,优化施工方式, 截污治污,合理安排防护距离,降低电磁辐射、噪音等环境影响; 严格新建煤矿对项目周边环境保护、水土流失、废水排放等的影响 监督;严格新建机组环保准入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督,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均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设计配建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 施,研究碳捕捉技术;加强核电厂周围辐射环境和流出物监测,加 强核废物处置,提升核电厂事故场外应急能力;加强光伏、风电等 项目开发建设监督,避开对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等的影响;减少油 气设施建设、运行期间的“跑、冒、滴、漏”对大气、土壤和水环 境的影响;加强煤渣、脱硫副产品、脱硝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合 理利用与处置。
(三)加强能源储运环节环保措施 依照油气管道运行规范,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加大 隐患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火灾等事故 对环境的影响。优化煤炭运输系统,提高“公转水”和点对点直达 运输能力,减少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完善能源资源储备系统,油 气储备设施选址,要严格落实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按照 工艺、材料和安全标准设计建造,严格设置消防、绿化、防渗、防 泄等防护措施;对煤炭储备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预防自燃等 措施。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推动规划项目落到实处
(一)加强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跟踪。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 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 强化安全质量监管。建立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机制,形成滚动发展良 好态势。
(二)加强各项规划的衔接。做好与国家“十四五”能源规 划及分领域规划的衔接,主要目标、任务保持一致,确保上下级规 划协调统一;将能源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统一实施。建立政府主导的协调机制,编制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合的各项能源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协调 解决能源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由省发改委统筹规划项目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督 导与监管,切实落实好本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 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完善 规划监测评估制度,省直有关部门要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阶段组 织开展全面评估,强化对规划实施效果的检查分析。
二、加强行业管理协调联动
(一)加强能源运行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控制能 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统计、预测、预警体系,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控各 地区和高耗能行业各项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
(二)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坚持节约集约,全力保障好规划 实施项目在用地、用海、用林、环境容量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 方面的指标需求,注重提高要素保障效率,提升要素利用效益。要 用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破解融资难题,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三)推进跨省能源调度协调。协调各相关利益方,在保障 供应安全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推动签订省际之间的运营调 度协议。
三、完善市场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能源管理市场化调节机制,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 格的机制,提高能源配置效率,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加强 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强化垄断环节监管。健全登记注册、行 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能源市场监管机制,完善以信息归集 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维护市场统一开放。
(二)强化能源供应安全运行和可靠供应。对改革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从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认真做好应对预案, 确保能源稳定供应,人民生活不受影响。
(三)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完善差别化电价和 超限额能耗惩罚性电价制度。
(四)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温 室气体排放、森林碳汇、物种保护等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 数据核算制度办法。
四、加强政策法规引导保障
(一)引导需求侧科学合理用能。
对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 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继续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政策支 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反对奢侈浪费,鼓励绿色出行,营造绿色 低碳生活新时尚。
(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完 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 策,有序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三)建立健全电力等能源工业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法 规和工作责任体系。按照“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遵循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制定 电力等能源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政策,明晰网络与信息安全 责任,并与相关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衔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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