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
规划建设八个重点产业基地,包括湖州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基地、长兴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基地、德清智能汽车“三电”系统基地、湖州环保膜材料基地、南浔高效节能电机基地、吴兴中节能环保产业园基地、安吉临港新型锅炉基地和安吉互联网+环保产业基地。
节能环保产业基地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基地在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和管理措施,将污染影响降到最低并且随着工期的结束而消除。项目在生产期间对环境所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必须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基地必须做好专业的环评、能评、安评等程序并且获批后才可规范运营。
生产车间、化学夜储藏室、排污管道、污水池等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腐、防酸碱、防渗漏等规定。污水处理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并根据生产废水性质(有机废水、重金属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等)实行分类收集处理,确保达到基地环评批复的水质目标及回用率要求。产生的废气在对外排放前采用有机废气处理、粉尘废气处理、酸碱废气处理、异味废气处理和空气杀菌消毒净化等方法进行预处理,以达到国家废气对外排放的标准的工作。严格筛选对于入驻企业和商家,采用高规格的环保标准,按照规范要求制定企业入几滴合同条款及环保责任书,提高基地环境管理水平。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深化对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纳入市、县区的“六重”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建立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环保局、统计局、科技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各部门、县区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制订出台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推进工作方案、扶持政策和保障性法规,建立市县区联动推进机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六重”考核
坚持把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大平台、重点行业、重大政策、重点要素“六重”事项作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来抓,切实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滚动完善机制,定期对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动态调整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六重”清单。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节能环保产业“六重”年度推进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协调推动力度,确保责任分工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制定综合考评办法,把节能环保产业“六重”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绩效评价体系,每年定期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三)完善统计监测
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明确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统计范围、分类目录,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测、预测分析,监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标、重点任务、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健全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快推进县区层面节能环保产业专项统计制度建设,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发展质量。
(四)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多元化产业投融资体制,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参与产业发展,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完善节能环保装备生产、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碳排放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节能环保服务新机制,完善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水权交易等制度,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组织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加快制定强制回收产品目录。
(五)积极宣传推广
加大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加强对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普及节能环保常识,通过纸媒、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通过完善技术传播途径和技术服务体系,促进企业之间技术推广应用,通过提供绿色产品、绿色服务等途径树立个人节能环保意识,促进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督。依托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低碳城市等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行动,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形成文明、节约、低碳、环保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积极谋划节能环保高层次产业和项目招商会,召开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论坛,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宣传教育。
节能环保产业“十三五”规划“六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