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控制焦化工业温室气体排放
努力提升产能利用率,推进行业焦炉装备水平升级。大力扶持骨干企业推广干熄焦、入炉煤调湿、焦炉单室调压技术、烟道余热利用、初冷水和循环氨水余热利用、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到2020年,实现焦炉煤气全部利用,具备配套干熄焦能力的大型焦化园区占比达到80%以上,余热余压利用率大于90%。
9.控制水泥工业温室气体排放
强化实施水泥行业能效对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节能低碳改造;加快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鼓励企业以脱硫石膏、粉煤灰、矿渣等非碳酸盐固体工业废渣为原料生产水泥,通过原料替代减少熟料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加快发展散装水泥、高等级水泥和新型低碳水泥。
(四)控制农业领域排放
1.加快发展低碳现代农业
在六大河谷盆地,将低碳理念与现有的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相结合,以高端化、标准化、规模化为方向,以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能低碳技术和农业高效低碳发展模式,逐步推进全省农业低碳发展。
2.控制种植业领域排放
深入推进全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缓释肥,减少化肥施用的氧化亚氮排放,提升农田碳汇;推广耕作法、物理法和生物法等病虫害防治技术;加强节能型农业机械研发与推广,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农业机械,全面提升机械化水平;推广少耕免耕法、联合作业等先进的机械化农艺技术,减少农业机械作业量。到2020年,全省玉米、小麦、棉花、果树、蔬菜、小杂粮等作物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田总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85%以上。
3.控制畜禽养殖领域排放
推广雁门关畜牧业循环经济生态养殖模式,逐步提高标准化规模饲养比例;优化反刍动物饲料配方,改善喂养方式,减少饲料消耗;改善饲料成分,合理增加饲料中天然物用量,提高饲料消化率;选择具有稳定畜禽粪便等原料来源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大型、特大型沼气工程示范建设,逐步加大沼气、有机肥生产比例,减少动物粪便管理中的甲烷及氧化亚氮排放。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实现资源化利用。
4.控制农村生活领域排放
继续推广清洁炉灶和省柴节煤炉;扎实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的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及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促进农户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提高居民生活用电比例,逐步减少煤炭使用。“十三五”期间,预计新增农用沼气3万户,新增节能炕25万户,新增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32座。
(五)控制城镇建设领域排放
1.统筹规划建设,避免城镇建设高碳锁定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贯彻低碳理念,统筹规划、分类推进老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特色小城镇建设。强化规划研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协调各类空间发展规划,实行“多规合一”。优化城市结构空间布局,实现集约高效用地和混合功能用地;提高建筑设计建造标准,延长建筑使用年限,合理控制建筑总规模;统筹完善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管网、信息、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强中水回用、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工程设施建设,倡导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分类收集管理,提高回收利用水平,为低碳化发展提供良好基础,避免城镇建设高碳锁定。
2.控制交通运输体系温室气体排放
建设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深化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一体化综合运输枢纽建设,推进区间交通网络的一体化对接,构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资源共享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布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优化公路客货运站场布局,加强综合客运枢纽和物流集聚地区的货运站场建设,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客货运“零换乘”和“无缝衔接”。完善公路网络结构,加快形成主干线高速化、次干线快速化、支线加密化的路网结构,全面提升路网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实施城市交通疏堵技术改造工程,提升交通运输体系的通达性和便捷性。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深化公交优先战略。到2020年,确立公共交通在我省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贯通市、县(市)和城市群的公交体系以及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网络,中心城市周边的县(市)实现公交全覆盖。推进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在大同等有条件的城市推行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BRT)。全省公交出行分担率、公交车辆万人拥有量、公交站点覆盖率、车辆平均运送速度、公交场站面积等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慢行交通出行系统,在全省推行完善公共自行车体系,鼓励公众低碳出行;加紧建设加气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以政府公车和公交车为重点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大力推进运输车辆的柴油化;淘汰全省全部黄标车,加快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设备,大力推广拖挂和甩挂运输等节能低碳运输组织方式,培育发展第三方物流,继续引导营运车辆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低碳化方向发展。
推行低碳交通运输管理。健全运输行业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效能。研究建立营运车辆碳排放认证制度,制定营运车辆及公交车碳排放限值标准,建立并完善准入机制和超过限值标准车辆退出机制;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节能评估与审查,强化节能设计与绿色施工管理;继续推进客运班线公司化改造,提高公路客运企业集约化水平;强化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及客运交通舒适性和快捷性,加快建设智能化公交系统,全面提升运营服务品质,积极引导私人交通转向公共交通;不断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重点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发展推广交通运输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加强城市交通供求管理,探索拥堵费及城市停车差额收费模式。
推进交通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智能交通技术,加快综合运输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信息化、网络化,扩大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系统覆盖率,建设智能城市公交调度系统及出租车智能调度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运输效率。力争到2020年,ETC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率显著提升。
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借鉴国家城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经验,鼓励太原、晋城等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城市探索开展城市或城区低碳交通示范建设。重点从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装备、智能交通、交通公众信息服务等方面探索低碳交通模式。
3.控制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以保障房、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单体建设;在22个设市城市、其他省级低碳试点市(县)和重点镇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50%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老城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改造等工作,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注重连片推进。积极制定老城区节能改造实施方案,鼓励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改造。同时,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在既有建筑能源管理中的应用。到2020年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600万平方米。
推行节能低碳管理。加强公共建筑及大型建筑能耗监测统计。建立新建建筑全寿命期节能管理机制,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研究制定建筑能耗限额标准,逐步实行能耗指标控制。大力推进集中供热、集中供气,推广供热计量改造,推行热量计价收费。到2020年,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供热计量改造后的既有建筑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创新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全面施行绿色施工,鼓励采用节能低碳建材,加快建筑节能低碳整装配套技术、低碳建造和施工关键技术及节能低碳建材成套应用技术的研发应用。
开展低碳建筑示范。以政府机关、大型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开展低碳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推进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试点示范工作,开展被动式建筑和零碳建筑示范试点,引导全省建筑行业低碳化发展。
(六)控制公共机构领域排放
1.继续推进节能低碳改造
在继续推进高效照明推广工程、电梯节能改造、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程的基础上,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电力系统、制冷供热系统、办公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的节能改造;加大力度推广智能控制系统、变频技术等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等用能管理制度,争取到2020年,我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15年下降13%以上。
2.鼓励应用可再生能源
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光热发电、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提高新购公务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鼓励实施燃煤替换,持续减少煤炭消费量,提高电力和清洁能源消费比例。
3.开展低碳公共机构试点示范
依托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在国家低碳城市晋城,省级低碳城市太原、朔州等地市选择具有基础的机构开展低碳公共机构试点示范。重点实施低碳节能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低碳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和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