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将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者综合施治
从全国水环境质量变化的趋势看,是逐年在改善。应该说,环境质量改善后面是有大量具体的污染治理工作做支撑的。过去五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累计下降了12.9%和13%,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5700万吨,现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1.82亿吨,已经成为全世界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还有很多工作,应该说这些具体工作支撑了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上是向好的,虽然形势依然严峻。督察发现,确实是有些地方一些断面也有水质恶化反弹的情况,全国总体向好和局部恶化是不矛盾的。
这次的《规划》非常明确,水环境保护要强调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者要综合考虑、综合施治,落实“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实际上水污染治理表现在水上,但是很多问题还是来自于岸上,所以必须把水中和陆上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环境管理也要按照流域的客观规律去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这样才能落实“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能够实现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保护。
大气环境质量取得积极成效
“大气十条”实施三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应该说还是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从环境质量的数据变化上看:
一是全国颗粒物浓度大幅度下降。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PM10的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9.3%,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2015年的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27.4%、20.9%和27.7%。今年1-10月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的浓度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9.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的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5%、14%和14.7%。去年珠三角地区的PM2.5实现了达标,三大重点区域第一个率先实现PM2.5年均值在35以下,为治理工作树立了信心。
二是优良天数明显增加。今年1-10月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是81.4%,同比提高了3.6个百分点。
三是重污染天数显著降低。截至目前,今年重污染天数和去年同期相比仍然是减少的趋势。
“大气十条”实施三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看,通过“大气十条”三年的实施,在一些难点问题、长期性工作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积极化解钢铁、煤炭落后产能。重点区域的煤炭消费总量自2013年以来连年实现负增长。
二是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提升到了99%和96%,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约2.9亿千瓦,占到全国煤电装机总量的32%。电厂煤耗已经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三是机动车污染防治逐步加强。三年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500多万辆,全面供应了国四车用汽柴油,东部11个省市供应国五车用气柴油。
四是区域协作机制逐步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进一步深化,圆满完成了多项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区域内各级政府联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机制正在逐步成熟。
五是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日益完善。“大气十条”配套的22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制定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全部颁布实施。
六是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在不断增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了PM2.5等六项指标的监测能力,建立健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在部分重点城市开展了大气颗粒物污染来源解析、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
环境形势严峻 治污任重道远
总的来看,经过全社会的努力,“大气十条”进展是顺利的。有望实现2017年“大气十条”的目标。虽然“大气十条”三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难以在短期内根本转变,所以全国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然长期居高不下,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现在全国大气环境质量有三个特点:
一是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是污染程度仍然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
二是颗粒物为主要污染因子,主要是PM2.5和PM10,但同时臭氧污染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三是区域不平衡。一方面有珠三角区域PM2.5实现了达标,但同时也有部分城市不降反升。环保督察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对个别地区不降反升的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我国正处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和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新老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和交通环境污染交织的阶段,加上一些地方环保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不严,基层环保能力不足等问题,所以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也十分艰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需要全社会共同付出艰苦和长期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