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评价
本工程具有潜在事故风险,在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工程的生产是安全可靠的。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Ⅱ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且 Y Ⅱ ≥85,因此属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 4.2t/a、SO 2 33.5t/a、NOx 48.9t/a、汞及其化合物 0.005t/a。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 4.2t/a、SO 233.5t/a、NOx48.9t/a、汞及其化合物 0.005t/a。拟建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 9.70t/a、氨氮 0.97t/a。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62.84t/a、氨氮 6.28t/a。根据建设项目总量确认书,本项目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 10510 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 2462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23.4%。环保投资得到落实后,项目产生的三废均达标排放。工程中环保投资的效益是显著的,减少了排污,保护了环境和周围人群的健康,实现了环保投资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公众参与
公众个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和赞成的, 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将协助建设单位搞好宣传工作。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遵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严把工程质量关、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有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建设单位将尽可能为当地民众提供就业和用工机会,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20.1.10 规划及政策符合 性分析
拟建项目符合《沂水县城市总体规划》 ,符合《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二期行动计划。
拟建项目符合《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 《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的有关要求的通知》 、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
拟建项目建成后符合山东省和临沂市相关法规要求。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 》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要求。
厂址位于沂水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交通运输方便, 配套条件优越。 工程产生的 “三废” 均得到合理处置,工程建设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要求。项目区所在地环境承载力较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总的来讲,项目建设厂址选择在环保方面可行。
20.1.11 综合结论
沂水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 拟建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 拟建项目投产后, 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选址、建设可行。
20.2 措施
拟建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见表 13.5-1 (第 13 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
20.3 建议
(1)项目的建设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多种花草树木,厂界应多种树木,以起到绿化防尘降噪效果。
(3)厂方除加强自身环境监测管理外,还应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做好监督工作。
(4)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后,应进一步探讨工艺,降低物耗和能耗。
(5)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作好与周围群众的联系、沟通工作,听取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