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支持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研究设立川南城市银行。加快建设川南金融信息服务网,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川南四市人民政府,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研究建立区域物流合作机制,促进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川南经济区物流一体化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川南四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七、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二十三)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责任单位:川南四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厅)
(二十四)加快推进釜溪河—威远河流域、越溪河流域综合治理,继续推动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川南四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
八、推进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
(二十五)利用各类经贸和投资促进活动平台,联合开展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项目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川南四市人民政府,省投资促进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六)全面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城市群建设,加强与成都平原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交流互鉴,深化与滇、黔、渝等毗邻地区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川南四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川东北经济区2016年重点工作方案
一、抓好规划编制及实施
(一)编制实施《川东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川东北五市人民政府)
(二)深入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川东北五市人民政府)
二、完善区域协调合作机制
(三)推动组建商贸物流发展专业委员会,办好中国(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暨川东北经济区投资贸易洽谈会。(责任单位:川东北五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四)推动组建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对接专业委员会,加强与重庆市有关方面衔接,研究川东北五市融入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发展路线图。(责任单位:川东北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