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上网电价的函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阜阳金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核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规定,2016年以前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今年6月30日以前全部投运的,执行我省2015年上网标杆电价1元/千瓦时;6月30日以前未能全部投运的,执行我省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0.98元/千瓦时。
二、鉴于你们申请的光伏发电项目(见附件),均为2016年以前备案的项目,请你们抓紧项目建设,待发电项目并网投运后,我局再根据项目投运时间,确定具体上网电价。
附件:光伏发电企业及项目名单
安徽省物价局
2016年3月24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板集电厂1号2号机组上网电价的函
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安徽利辛板集电厂#1、2机组上网电价的申请》(国投利电〔2016〕2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力监管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商〔2009〕252号)规定,核定你公司板集电厂(2×1000MW)发电机组调试电价按照我省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80%执行。完成调试转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机组不含脱硫、脱硝、除尘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待机组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再向我局申请相关环保电价。
安徽省物价局
2016年3月22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信义光能(淮南)有限公司等企业上网电价的函
信义光能(淮南)有限公司、合肥绿聚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灵璧华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晶新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核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规定,2016年以前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今年6月30日以前全部投运的,执行我省2015年上网标杆电价1元/千瓦时;6月30日以前未能全部投运的,执行我省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0.98元/千瓦时。
二、鉴于你们申请的光伏发电项目(见附件),均为2016年以前备案的项目,请你们抓紧项目建设,待发电项目并网投运后,我局再根据项目投运时间,确定具体上网电价。
附件:光伏发电企业及项目名单
安徽省物价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