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投资计划及用地
“年产 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计划投资约 5.92亿元,
项目规划用地约 120亩,拟建 3条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
本项目从 2016年 2月开始启动,预计 2018年 2月达产,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
(三)有关业务约定
1、双方建立起平等互利、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采购联盟。通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提高双方在市场中的占有份额,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加快新产品研发应用速度。项目公司生产产品应满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质保协议、采购协议的要求。
2、沧州明珠保证项目公司产品的生产合法,不会侵犯第三方专利使用权,且产品幅宽和生产速度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指标及质量达到中航锂电要求,并能够持续为中航锂电研制所需的新产品。双方合作共享,共同促进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制和应用。
3、沧州明珠及项目公司产品应优先保障中航锂电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参
股公司的产品需求。在充分满足中航锂电产品需求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可将产品按照市场价格销售给其它第三方。
4、以本项目公司为主体所获得的所有相关优惠政策和项目补贴,由项目公司所有,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实缴)享有项目公司资产收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作是公司与中航锂电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抢抓国内外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迅猛发展的良好机遇,共同构建动力电池优良的供应链结构的基础上而做出的。中航锂电是专业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技术管理系统研发及生产的高科技新能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大容量、高倍率、长寿命锂离子动力电池专业制造公司,是行业标准的核心起草单位,其立足于打造成为“技术领先、质量可靠、用户满意”的全球锂离子动力电池金牌供应商。
此次合作,明珠锂电成为了合资公司,公司与中航锂电真正形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明珠锂电生产的隔膜产品将主要用于满足中航锂电的需求。此次合作将有利于公司实现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更好的化解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作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5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