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进行综合利用的含铬废水单独处理产生的铬泥、切削产生的含铬皮革碎料,应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
随着制革生产技术的发展,铬鞣工艺将最终被无铬鞣制技术取代,届时将不产生含铬污泥,制革综合污泥处置技术可采用建材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理、热电厂焚烧、垃圾焚烧电厂焚烧等和填埋等多元化技术。
4.2电镀行业铬污染治理技术及政策保障
4.2.1实施清洁生产技术
全面淘汰六价铬钝化,鼓励采用三价铬、无铬钝化工艺和三价铬电镀工艺,随着工艺装备的改进,应积极发展发展达克罗、交美特(镜面喷镀、涂覆)等电镀替代工艺。
必须采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生产线或车间应安装水、电计量装置,积极实施电镀企业中水回用。
所有电镀企业应依法实施两年一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2.2实施含铬废水分流及预处理措施
含铬废水需单独收集处理,应优先采用可回收铬的离子交换、镀铬液浓缩等处理工艺,减少铬向废水中的排放,废水处理应先将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后,再中和沉淀去除。含金属络合物废水需经过破络沉淀预处理。
废水处理站需安装流量计,pH值调节应采用pH计连锁自动投加,宜采用氧化还原电位仪(ORP)等装置控制加药量。控制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互切换双回路控制装置,并有自动保护和声光报警功能。有条件时,可在含铬废水处理单元安装六价铬在线检测系统。
4.2.3积极探寻含铬污泥综合利用及处置技术
企业要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探寻含铬污泥综合利用及处置技术,目前成功应用的技术包括水泥炉窑协同处置技术和电镀污泥生产陶粒制品,但综合利用量较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含铬污泥的处置问题。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可采用板框压滤机或者带式压滤机脱水,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不得高于80%,浓缩池上清液和压滤液要返回污水处理站重新处理。
对电镀含铬污泥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设雨棚、围墙或围堰,地面须作硬化防渗处理,设置能够将废水、废液纳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贮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随着电镀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如达克罗、交美特等电镀替代工艺的发展,从源头较少了重金属的使用,将从根本上解决电镀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