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企业自2016年7月1日之后排气筒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来源于:《DB 50/ 577- 2015》
5江苏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