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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十三五规划出台 将继续完善基础设施“五网”

添加时间:2016-03-30 13:41:51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

 

(四)构建覆盖全省“气网”

 

实施“气化海岛”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的天然气干线管道建设,形成全省天然气环岛主干网。到2020年,建成“田字形”供气管道,大幅提高全岛天然气普及率,市县全部纳入全省天然气管网,实现县县通管道气,全省城镇燃气气化率达到98%以上,其中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7%左右。探索建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天然气管网和配套加气站点投资建设与运营。适时建设琼粤天然气管线和海南LNG仓储转运中心。加强储气调峰设施和LNG接收、存储设施建设,鼓励发展企业商业储备,支持天然气生产企业参与调峰,提高储气规模和应急调峰能力。

 

(五)建设全岛协调均衡生态“水网”

 

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水利管理制度等四大体系,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稳步提高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水安全保障综合能力。

 

在缺水问题突出的区域新建一批蓄水、引水等大中型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实施海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谋划重要骨干水源之间的跨区域连通工程,建设区域内水系连通工程;继续实施松涛、红岭、大广坝等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热带高效农业水利建设项目,采取“大、中、小、微”等措施并举,新建松涛西干渠、乐亚等大中型灌区,以高标准节水要求全面开展全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巩固提升。

 

实施大江大河、重点中小河流的城镇、农村段防洪工程及沿海12个市县海堤工程建设;推进易涝地区系统治理;继续开展病险水库、水闸出险加固;加大中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能力建设。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价水市场机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健全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提升水务现代化管理能力。域性整体贫困。到2020年,脱贫农户的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脱贫成果进一步稳固,摘帽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在贫困地区开发利用能源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通过给予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整村扶贫开发。积极扶持、引导和鼓励一批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实行“公司+农户”、“科技+农户”等模式,建立与贫困农户对接机制。因地制宜鼓励发展适销对路的优势农产品种植等相关产业,推进“品牌农业”。对居住在白沙、保亭、五指山、琼中等市县生态核心区、水源保护区内和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

 

实施“以工代赈”。“十三五”期间,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675万亩;新建和改扩建乡村道路708.3公里以上;实施4.5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在至少一个贫困连片重点乡镇实施水、路、田综合系统建设;种植林业示范工程面积1.33万亩以上。积极引导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促进贫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整合各类扶贫资金,集中投向、重点攻坚。坚持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采取新设立、改造或在现有综合性投融资公司中设立子公司等方式,建立和完善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用于承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国家开发银行等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以及吸引社会资本。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发起设立扶贫开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补充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的资本金缺口。

 

强化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落实市县脱贫工作主体责任,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强督察问责。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对5个国定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军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等定点扶贫工作,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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