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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添加时间:2016-03-17 11:30:10 来源: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5、化学水处理系统浓水(W5)

 

项目设置化学水车间1座,采用“反渗透+混床”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5t/h。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水量约为15m3/d,经降温井收集后用于出渣机灰渣冷却,不外排。

 

6、锅炉排污水(W6)

 

为调整锅炉水质,防止锅炉底部结垢,项目余热锅炉需要定期排放少量废水,其水量与给水水质、锅炉压力和型式有关。

 

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余热锅炉排污水产生量约为7.5m3/d,经降温井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出渣机冷却,不外排。

 

7、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W7)

 

项目计划建设2500t/h机力通风冷却塔1座。设计循环冷却系统的△t为8℃,冷却水在循环过程中由于蒸发损失,水中所含的溶解盐类不断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中逐渐升高。

 

为保证循环系统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排放一定的污水。根据设计方案,排污水水量约为69m3/d,计划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用水、地磅栈桥冲洗用水、车间保洁用水、飞灰稳定化用水以及熟石灰制备用水,不外排。

 

8、职工生活污水(W8)

 

自来水新鲜水量10m3/d,用于厂区生活用水,2m3/d损耗,8m3/d经一般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9、初期雨水

 

拟建项目初期雨水主要是收集厂内垃圾运输、装卸、破碎过程遗落在地面等的初期雨水量。拟建项目收集的前15min初期雨水用阀门切换到污水管网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量V=100m3,按照初期雨水量设计),再进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初期雨水后的清洁雨水切换至到雨水管网直接外排。初期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少量垃圾渗滤液中所含的COD以及少量粉尘,其中COD浓度约300mg/L。

 

在降雨天气情况下,初期雨水将会夹带少量粉尘和运输、装卸过程中渗漏出的少量垃圾渗滤液等,参照合肥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q=3600(1+0.76lgP)/(t+14)0.84

 

式中:P--设计重现期(a),采用2年

 

t--降雨历时(t采用15分钟)

 

经计算,设计暴雨强度:q=186升/(秒˙公顷)

 

初期雨水排放量公式:Q=q×Ψ×F×T

 

式中:q为暴雨强度;

 

Ψ为径流系数(取0.90);

 

F为汇水面积(约4000m2(0.4ha));

 

T为收水时间,按15min计算。

 

计算可得最大初期雨水需收集量Q=261.44×0.9×0.25×15×60=60.3m3

 

则一次收集雨水量为603m3。考虑到庐江县年平均降雨日约为120天,但降雨量分布不均,不均匀系数约0.25,则拟建项目全年的初期雨水量约1809吨。

 

这部分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属于间歇性排水,初期雨水量平均到每天为6m3/d。

 

2.2.3噪声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等。根据类比分析,项目主要噪声源的源强为70~90 dB(A)。

 

本次评价主要设备的噪声源强引自于《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附录 A、《环境工程手册-噪声控制卷》、《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评价》和《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JB/T10088-2004)等。

2.2.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处置措施见表3.5-8。

1、炉渣

炉渣是沉结在焚烧炉炉膛底部,必须适时排出的炉渣,包括熔渣、玻璃、陶瓷、金属、可燃物等不均匀混合物组成,炉渣的主要元素为Si、Al、Ca。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焚烧炉渣应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应满足 GB 16889的要求;如进入水泥窑处置,应满足 GB 30485的要求。”。炉渣可直接填埋或作建材利用。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中物料衡算,项目炉渣产生量为100吨/天,炉渣年产生量为36500吨。

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炉渣供应意向协议》,拟建项目产生的炉渣全部交由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在宿州工商局登记注册,是一家建筑材料生产和经营销售型企业,公司总生产规模为建筑用砖10万砖/天,炉渣消耗量为8万吨/年。因此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全有能力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炉渣。

2、飞灰

焚烧飞灰是指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主要包括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的脱酸反应产物、废活性炭、未反应完全的Ca(OH)2,及系统内其他环节的烟灰。

焚烧飞灰为危险废物,本项目飞灰作为危险废弃物在厂内就地稳定。本项目飞灰的产生量为20t/d、7300t/a;水泥和加湿水的添加率分别约为飞灰重量的10%和30%,因此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后量为33.3t/d、12154.5t/a。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城建[2010]61号)要求,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的焚烧飞灰,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报告书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在厂内经稳定化后,应进一步进行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3、废活性炭

本项目每年将产生废活性炭约10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回收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再生利用。

4、生活垃圾、污泥

按照单位人口垃圾产生量按0.5kg/Cap˙d估算,预计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2t/a;污泥量为335t/a,经脱水后全部在厂内焚烧处理。

表5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处置措施表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3.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本工程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喷雾反应塔+石灰浆液+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工艺方案加以处理。该系统具有工艺流程流畅简洁、操作简单可靠、运转率高、除尘和脱酸脱有害气体效率高、运行阻力低、运行电耗较少等特点。烟气净化系统主要组成系统:喷雾反应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石灰浆制备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烟气排放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飞灰输送系统。

从余热锅炉来的热烟气从喷雾反应器顶部进入,顶部通道设有导流板,可使烟气呈螺旋状向下运动。旋转雾化器位于喷雾反应器上部,从石灰浆配制系统来的石灰浆进入旋转雾化器,由于雾化器的高速转动, 石灰浆被雾化成微小液滴,该液滴与呈螺旋状向下运动的烟气形成逆流,并被巨大的烟气流裹带着向下运动,在此过程中,石灰浆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HCl、HF、SO2等发生反应,完成酸性气体的脱除。脱酸后携带大量固体颗粒的烟气从吸收塔顶部排出,在脱酸塔出口连接烟道中喷入活性炭,对烟气中的重金属和二噁英等进行有效吸附。然后在布袋除尘器去除烟气中固体颗粒、二噁英、重金属,净化达到排放标准的烟气经引风机排入烟囱。

3.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废水、地磅栈桥冲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渗滤液、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废水、地磅栈桥冲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内新建的1座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经降温井降温后与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浓水一并回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直接在厂区内回用、不外排,主要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用水、地磅栈桥冲洗用水、车间保洁用水、飞灰稳定化用水以及熟石灰制备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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