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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2016年变电站线缆类材料框架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6-03-17 11:20:23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

五、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大厅。

 

招标项目负责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5124312

 

物流服务大厅联人:彭小姐联系电话:020-85125297

 

七、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725室)

 

邮编:5106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投诉邮箱:gddwjb@gd.csg.cn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五)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6日

 

(四)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或在评标时作废除资格处理:

1.不能满足本公告第三点第(一)款所列基本要求的。

2.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3.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

4.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6.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7.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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