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崎表示,可以在短途公交线路大力推广电动公交车,如花木2路、南翔3路等,还可以为解决“最后一公里”开行的短驳车(主要是“12XX路”),不仅能有效减少噪音和尾气污染,还可以在公交枢纽站、车库集中建设充电桩,甚至可以成规模地引入民营资本建设、提供售后服务。
不但如此,陈崎还鼓励对旧小区、加油站、大型停车场、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进行改造,集中建设充电桩设施,使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备日趋完善,既可以在不占用更多土地的情况下,满足电动车主的日常需要,又能起到宣传推广环保汽车、环保理念、城市新貌的作用,使环保理念在群众中更为深入。
广东
>>>徐嵩:建议充电桩与车比例应达1.5∶1
广东省人大代表徐嵩指出,截止到去年6月,广东的桩车比仅为0.22∶1,且主要集中在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桩车比更低。基础配套设施的不足已成为制约广东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瓶颈。造成充电设施建设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学规划布局、土地权属不明确、充电标准不统一、商业模式不成熟等。
徐嵩建议,“十三五”期间将桩车比提升至1.5∶1。广东要明确省市充电设施总体规划,“十三五”期间在广东省各地级市主城区建成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明确规定新建及改扩建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居住类建筑充电桩的配建比例。同时,鼓励在现有公共停车场配建一定比例的充电设施,明确具体实施步骤、标准及办法,开通绿色通道,以保证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东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新能源汽车成本大于传统燃油车,市场推广较难,投资回收期更长。因此,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初期,应参照国外和国内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车企积极引导与支持。
她建议,把新能源汽车作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型产业,集中资源扶持1~2家省内自主品牌整车企业和3~5家有基础的“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核心零部件企业,不仅通过对研发和产业化专项采取后补贴的方式在资金上给予重大支持,而且为新能源汽车制定专门的财政政策。比如,将新能源汽车研发费加计按200%抵扣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