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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旧迎新 2016起实施的汽车新政策汇总

添加时间:2016-01-04 15:33:14 来源:汽车之家

 

影响:未来政策若能落到实处,将撼动厂商和4S店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更多符合资质的汽修企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购车市场和后市场之间的通道一旦被打通,消费者的选择权更多,使得新车的保养维修更加便捷,同时还可能会节约用车成本,杜绝市场上假冒伪劣零配件的滥用现状。假如你买的车在本地没有4S店,那这个政策推出之后,你的车可能在家门口就能维修了;有网友就曾遇到前些年购买的进口欧宝车现在面临无法通过正规售后服务渠道维修保养的问题。另外,如果未来能将原厂零配件引入电商销售,可以直接跳过多重中间商加价环节,最终使消费者享受实惠。

 

车船税管理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元旦施行以来已有三个年头,为进一步规范车船税管理,提高车船税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的车船税管理规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程第四章对税务机关、保险机构、代征单位办理减免退税工作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对纳税人因质量原因退货,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形而申请退税的要求,应当予以办理。

 

规程内容:规程中指出,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此外,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而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应当积极获取车辆的相关信息予以判断,对其征收了车船税的应当及时予以退税。

 

影响:新规程的施行有助于购买到问题车辆的消费者挽回部分损失,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督促各地各级税收、保险、代收等相关单位在处理消费者退税要求时积极予以配合。规程在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方面也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第四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政策内容: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整体目标,要求2020年当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5.0 L/100km。目前,第四阶段的GB 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 27999-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已于2014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汽车生产企业2016年平均燃料消耗标准需满足6.7L/1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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