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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添加时间:2015-12-11 13:14:26 来源:PPP操作实务及案例分析

3.8.2前期工作费用

3.8.2.1 对于3.8.1甲方所做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全额投资。

3.8.2.2 其余3.8.1款所述前期工作以外本项目建设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8.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3.8.1款的前期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章 项目建设

第4条 土地使用

4.l 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出资将建设用地国土权证办理至合资公司名下,甲方确保合资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该土地,经营期内,土地所有权归合资公司所有。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4.2.1除非事先书面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第4.1条污水处理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抵押第4.1条款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4.2.2乙方应依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善意使用及管理甲方交付的项目建设用地。如因乙方违反适用法律、本协议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的要求使用土地给第三人造成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3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4.3.1乙方已察看并检查了第4.1条所述之场地,充分了解该等土地及其周围的状况,包括地下土壤状况、通道和设施关联物。乙方接受该等土地的现状(包括地下土层条件),并确认该场地的状况适于为本协议项下特许经营的目的使用。

4.3.2甲方确认乙方对第4.1条所述之场地上于本协议生效日之前发生的环境污染不承担责任;乙方对生效日之日及之后由乙方导致的、或因乙方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建设、运营而造成的的环境污染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条 设计

5.1 设计施工

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协议的要求,遵循甲方已委托的设计部门所编制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项目建设。(乙方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由乙方组织项目施工,不再另行组织施工招标)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阅,并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向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由甲方向设计部门转交修改意见,由设计部门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乙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被甲方或设计部门接受并纠正的,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和/或设计部门承担。

5.3 优化与变更

5.3.1乙方可以在不改变项目的工艺路线,不改变项目的总体平面布置,不改变项目主要设计参数和不降低项目要求的设备(设施)效能参数,并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对本项目进行设计优化。

5.3.2在不限制前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5.3.3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变更的,则乙方应书面提出变更理由,并取得甲方和设计部门的书面同意。

5.4 甲方的责任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对设计中的下列情况的错误承担责任:

乙方认为甲方批复中部分内容错误,并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发出后 10 日内甲方没有对该错误进行纠正,并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错误的通知后,书面答复乙方按照原设计行事。

5.5 建设费用的增加

甲方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由于设计变更所造成增加的建设费用(含设计费用)的,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甲方单方提出需提高项目的设计和建设标准的除外。

第6条 建设

6.1乙方的主要义务

6.1.1除第3.8条款约定的前期工作以外,乙方应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建设程序以及设计文件和本协议的要求,负责完成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和配套设施的所有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并承担与建设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

(1)在本协议规定的开工日期或之前,开始工程建设,按照本协议附件四约定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在本协议规定的竣工日期或之前竣工;

(2)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

(3)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有适用的施工标准和规范及本协议的其它要求,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在施工工程中采购、安装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全新的,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经检验是合格的;

6.1.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在签署、取得或完成各种合同、审批等文件后,应于 1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有关项目建设的文件之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6.1.3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第6.8条的规定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1.4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当地居民和商业的干扰;在其施工方法和过程中充分考虑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

6.2.1在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6.2.2给予项目建设所需的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6.2.3确保乙方在建设期内能够为了建设项目工程的目的合理使用区域内的工程土地。

6.2.4按照适用法律法规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6.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

6.4 项目进度计划

6.4.1项目计划

双方应根据附件1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1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

(a) 本协议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由于第6.9条所述的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

(b) 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

(c) 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

(d) 其他非乙方原因的特殊情况造成项目的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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