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怀疑,近期低价中标的项目,在后期运营中,高度存在着和政府讨价还价,提高垃圾处理费的可能性,并相信政府不会坐视不管。这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博弈心理。”徐进军说。
李炜则表示,事后调价的情况在行业内是普遍的。由于一个BOT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多为25至30年,随着时间的变化,物价、人员工资,都会随之而变,因而调价是合理的。
“关键是怎么调整。规范的调价需要有一个调价公式,在物价等因素的变动值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触发调价程序,而不是随时想调就可以调整的。”李炜说。
李炜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了蚌埠项目的调价原则: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或自上一次调价申请被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或申请调价年的上一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幅度超过5%,满足其中之一方可申请调整垃圾处理服务费。调价时的数据是由第三方核准的,并需征得政府批准。
至于什么样的价格是合理的,李炜认为还有待商榷。“目前垃圾焚烧价格偏低,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的,本质上是市场行为。而垃圾焚烧十多年来价格的演变,也是市场行为的过程。”
“最早进入垃圾焚烧炉排炉技术阶段,全行业的一个共识是,垃圾处理费每吨在90到110元间比较合理;到2011年,随着技术进步和竞争激烈,业内认为80元/吨是合理的价格。然而进入2014年,陆续出现了48元、37元、26.8元、26.5元/吨的低价。”上述业内人士回忆。
对于目前低价中标的情况,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的设想是,政府在垃圾焚烧项目招标过程中,应该设定一个最低中标价格下限。“如果低于一个合理的下限,那就基本上可以推测项目很难被做好。”
也有不同意见。李炜认为,有时候最低限价也是双刃剑,不一定是好事。某种程度上,最低限价会透露业主方的底牌,使得投标者靠近、趋向于那个价格,成为一种引导。
“实际上,就算他亏本做项目,我们也不能说他就是不合法的。但是我们需要做的是,持续去关注它:多年后这些项目投产运营时,原来承诺的环保指标能不能达到?”张益建议。
“买玻璃的钱,是买不到钻石的。”张益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名词解释
垃圾焚烧服务费,亦可称作垃圾焚烧费、垃圾焚烧补贴。是指政府部门根据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者的协议给予后者的补贴费。与普通居民定期缴纳的垃圾处理费并非同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