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电力规划新思路
1.改革电力规划机制,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十三五”电力规划,应该结合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着重解决规划自身的体制机制问题。
要建立一种“自上而下,集中规划”的政府规划机制,逐步改变现有“自下而上、层层批准”的规划模式。首先,在规划制定环节,由国家能源局直接领导下的国家电力规划研究机构,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电网企业、大型发电企业以及科研设计院等规划研究力量,制定中长期电力发展战略。在电力中长期战略的指导下编制电力五年规划,突出规划方案的战略性、前瞻性以及整体性,改变当前重微观、轻宏观,重项目审批、轻规划研究的规划管理模式。应该把电力规划关注的重点从项目审批逐步转移到对于总量、结构以及布局的优化控制上。要改变“十二五”期间诸多专项电源规划、区域电网规划的碎片化现象,将各类电源规划、电网规划等均纳入电力发展总体规划,突出统筹电源与电网发展,煤电与清洁能源发展,发电与调度,各类电源基地布局与重要电力通道布局。其次,在规划执行环节,逐步改变电力项目由各企业“跑马圈地”后政府审批的办法,将规划内的电源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业主和价格,实际上相当于将电力市场竞争提前到建设环节。从电源项目选择投资方开始就引入竞争机制,而不是靠各种非经济、非市场的因素去竞争、去圈地。电网项目实行备案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和确定基准(容量)电价,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利于从源头上控制电力系统成本。
2.创新电力规划方法,实现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优化
电力规划要逐步引入综合资源规划的理念,将电力供应侧和需求侧的各种形式的资源综合成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从而达到整个规划系统的社会总成本最小。以提高需求方终端用电效率所节约的资源同样可以作为供应方替代资源这样一个新理念,使得可供利用的资源显著增加,这样做可降低电源、电网新建扩建容量,节省大量供应侧资源投入,它能够在保证经济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实现对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大大降低环境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以智能电网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先进输电技术、需求侧响应技术以及相关储能技术作为支撑,实现电源与电网、电网与用户、电源与用户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即实现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优化模式。尤其当未来大规模的间歇性、随机性新能源电力接入电网之后,电力需求侧管理及需求侧响应将成为未来新能源电力系统中重要的可调控资源,其将与传统电源、储能设施一起成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
3.调整电源结构,实现横向多源互补
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条件决定了我国以煤电为主的电源装机结构在相当长时期内不会改变。但当前国内环境保护和国际上碳减排的压力日增,环境保护和碳减排已成为我国能源电力行业发展的“硬约束”。“十三五”时期,必须从根本上调整各类电源的定位,特别是在新增电源中清洁能源和煤电的定位,才能实现2030年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强化电力统一规划,通过构建高效能源传输平台,利用传统化石能源发电的可调控性、灵活性来弥补清洁能源的间歇性、波动性,实现“横向多能源互补优化”,形成多元化、集中式与分布式相协调、协同互动的电力能源供应体系,克服单一区域、单一类型新能源出力波动。合理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与传统燃煤发电的组合优化,基于最大限度利用清洁能源的基本目标来配备燃煤发电机组的调峰容量,实现各能源体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促进清洁能源电力的高效外送和消纳。
调整新能源发电发展思路,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应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近中期优先鼓励分散、分布式开发。根据社会承受力,设定未来若干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标准和补贴规模,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通过倒逼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优胜劣汰,从而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协调传统功能电源与调峰电源建设发展,在电力系统加强调峰能力建设和需求侧管理的基础上,“十三五”规划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按照保障发电机组合理利用小时数的原则,在充分挖掘现有机组发电潜力后,再确定新增煤电空间。
加快与之配套的辅助服务以及容量市场建设,让燃煤发电从辅助服务市场上“挣大钱”,而它在电能市场上充其量只能“挣小钱”,从而平衡电力市场中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发电主体的利益,保证我国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以及电力安全稳定运行。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