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能源局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

添加时间:2015-04-22 14:50:1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三、监管意见

  针对专项监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监管意见:

  (一)对于严重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湖南新能源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等工程项目,已经责令其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和质量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开工前未进行质量监督注册、违规投运等问题,责成湖南新能源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工程、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工程(安徽标段)、国电龙源贵州公司威宁龙头山、大海子风电建设工程、江西大唐抚州电厂建设工程、甘肃金昌金泰电力有限公司金川区光伏发电项目、武威航天新能源公司红沙岗第二风电场工程、江西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确保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程序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三)针对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理机构形同虚设等问题,责成湖南新能源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工程、江西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程、湖南临武大冲风电场工程、湖南省电力公司攸县电厂-船山50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完善现场监理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理措施;合理配置监理专业人员,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配置齐全必要的检测仪器,整理完善监理记录等资料。

  (四)针对资质审核把关不严,违法违规现象突出问题,责成江西华能安源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甘肃华电玉门麻黄滩第一风电场、大唐瓜州北大桥第六风电场工程、辽宁大唐国际法库双台子风电场新建工程、湖南省电力电力公司攸县电厂-船山50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审查参建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工作资质,加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把关,杜绝超越资质范围施工,严禁无证上岗。

  (五)针对工程分包管理混乱、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等问题,责成湖南新能源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毛家河水电站工程、内蒙古华能通辽努古斯台哈伦呼都噶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参数测试工程、内蒙古大唐绥滨吉成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 、内蒙古华能昌图老城风电场(48MW)工程电气安装工程#1标段工程、内蒙古中广核沽源黄盖淖风电场22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建设、总承包、施工单位,及时纠正主体工程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行为,严格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签订与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分包队伍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上岗规定,督促分包队伍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六)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到位,设计、施工存在违规问题,责成安徽省电力公司500千伏肥南变电站工程、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一期2×300MW发电工程、山西牛家岭风电场工程、甘肃武威航天新能源公司红沙岗第二风电场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确保强制性条文执行有效、到位。

  (七)针对部分质量检测机构管理混乱,检测试验报告内容弄虚作假等问题,责成安徽平圩电厂三期工程、国网新源丰满水电站重建工程、安徽省电力公司500千伏肥南变电站工程、江西华能安源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辽宁省电力公司抚顺东部220kV环网输电线路工程的建设单位,督促质量检测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范检测行为,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八)针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的问题,责成贵州黔源电力公司善泥坡水电站项目、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毛家河水电站工程、江西省电力公司抚州110千伏进贤衙前输变电工程、贵州电网公司500千伏凯里舟溪变电站新建工程、江西九江彭泽泉山46.2MW风电场新建工程、辽宁大唐国际法库双台子风电场新建工程的建设和施工单位,加强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管控,严格按照工程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逐一整改到位。

  (九)针对质量过程控制不到位,部分资料、数据失真等问题,责成贵州省电网公司500千伏铜仁碧江变电站工程、山西华电朔州热电厂2×350MW工程、国网新源丰满水电站重建工程、甘肃金昌金耀发电有限公司金川区西坡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国电酒泉安北第四风电场项目、山西电力公司大同东500kV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台账资料。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公司、中能建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要督促所属单位及工程,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措施和要求,2015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报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

  国家能源局有关派出机构根据有关单位及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

  本次督查未涉及到的单位及工程项目,要认真对照上述问题和整改要求,举一反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四、监管建议

  针对上述影响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的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议进一步健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完善责权分明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从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方面多措并举,统筹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监督检测等方面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电力工程建设质量,促进电力工业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组织体系

  督查发现,目前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绝大部分都设在电力企业内部,在工作中普遍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到位等问题,难以独立、有效地履行政府的质量监督职能,难以做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质量监督机构体系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经费方面给予保障,确保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可控在控,逐步实现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独立履行质监职责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督查发现,在部分地区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垃圾发电等电源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地方质量监督机构职能交叉,质监职责不清的问题,造成工作重复、缺位等情况,影响工程建设质量。针对当前我国电力发展速度快、建设规模大、技术难度高、外部风险因素多等实际,建议进一步加强建设、电力、水利、质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明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科学有效管控和降低工程质量安全风险。

国家能源局

  二○一五年四月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