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突破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和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总结推广中石化涪陵国家级示范区经验,加快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力争在川渝地区加快勘探开发步伐,在湘鄂、云贵和苏皖等地区取得新突破。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新疆等地区煤层气勘查开发。按照“以近养远、远近结合”的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南海、东海油气资源开发。
稳妥推进煤制油气产业示范。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按照最严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煤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鼓励煤炭分质利用,促进自主技术研发应用和装备国产化。
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西气东输三线、陕京四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庆铁四线等油气管道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大力推动LNG接收站及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石油和天然气期货贸易。加快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搭建油气现货和期货交易平台,打造亚太地区油气交易中心,探索天然气国际贸易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五)优化布局,推进煤炭煤电大基地和大通道建设。
按照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原则,重点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9个大型煤电基地、12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能源发展空间布局,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2014年,煤炭基地产量34.6亿吨,占全国的91.1%;煤电基地开工和启动前期工作规模7000万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比重8%。
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优化结构、扶强限劣,综合施策、挖潜增效,分质利用、抓好示范的方针,推进神东、陕北、蒙东、宁东、新疆、云贵等14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发挥矿区总体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稳步推进大中型现代化煤矿项目前期工作和核准工作;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推广煤矿充填开采技术;加快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提高瓦斯利用水平;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升级示范,促进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和综合利用。
加快重点煤电基地和输电通道建设。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加强重大煤电基地建设,加强电力通道建设,提高“西电东送”能力,提高电力优化配置水平,提高节能减排效率。出台煤电基地科学开发指导意见,在新疆、内蒙古、山西、宁夏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按照最先进的节能节水环保标准,建设大型燃煤电站(群)。推进鄂尔多斯、锡盟、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9个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基地。鼓励低热值煤发电。加大西电东送力度,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山西、锡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华北、华中、华东地区输电通道建设,规划建设蒙西~天津南、锡盟~山东、锡盟~江苏、宁东~浙江、准东~华东等12条电力外输通道,提高跨省区电力输送能力。
(六)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能源重大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建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能源装备国产化,打造能源科技装备“升级版”。
抓好重大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专项。充分发挥国家能源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骨干作用,重点推进非常规油气、深水油气、先进核电、新能源、700℃超超临界燃煤发电、符合燃机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煤炭深加工、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大容量储能、高效节能、新材料等重大技术研究。启动并抓好25项国家能源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专项,力争深海油气、致密油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新一代核能等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
依托重大工程推动关键装备国产化。重点推动页岩气和煤层气勘探开发、海洋油气开发、天然气液化和接收、核电、抽水蓄能等重大装备国产化。推进大型燃气轮机自主研发,加快高温部件研制和验证平台建设。制订出台促进能源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能源企业及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平台建设,推进能源装备国产化,提升能源装备自主化水平,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装备工业体系,积极支持能源装备企业“走出去”。
加强能源行业标准制订和管理。有序推进环境和安全类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完善和标准制修订。成立海洋深水石油工程等新兴重点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七)深化能源国际合作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
全面落实中央领导高访成果。积极推动中俄天然气谈判。加快推进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项目。推进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天津炼厂项目合作建设。
巩固深化能源国际合作重大关系。充分发挥能源国际合作机制的作用,利用高层互访,重点巩固加强中俄(罗斯)、中哈(萨克斯坦)、中土(库曼斯坦)、中乌(兹别克斯坦)等10个重要能源合作关系,巩固和扩大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运输通道建设,切实推动油气、煤炭等能源资源引进。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印缅孟经济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以能源合作为主线,带动上下游产业、工程建设、技术装备和相关服务业发展。
推动能源企业“走出去”。推动委内瑞拉重油、加拿大油砂和美国页岩油气、巴西深海盐下油等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加快煤炭、电力、新能源等领域国际合作,推动煤炭装备、新能源装备、电工电气、坝工技术等技术装备出口和工程承包。
增强全球能源治理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全球能源治理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增强国际能源交流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建立和巩固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国际能源署等机构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G20、国际能源论坛、国际可再生能源署、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广泛参与国际能源事务和规则制定。
(八)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以逐步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以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用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