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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建设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 “十四五”光伏装机3GW以上

添加时间:2022-06-06 15:00:54 来源:新能源产业网

四、加快清洁能源建设,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提升能源高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创设能源应用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示范省份。
(一)加大风电建设规模 积极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在保障国防、海事、 通航、生态等要求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有序择优推进《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内省管海域 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新增开发规模 1030 万千瓦。稳妥推进国管海 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建设条件评估和深远海大容量风电机 组、远距离柔性直流送电、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技术论证,示范化开 发 480 万千瓦。按照闽台能源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定位,高质量统筹发展闽南外海海上风电基地。
(二)科学开发生物质能 统筹各类生物质资源,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清洁高效、 经济实用的原则,结合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合理选择利 用方式,推动各类生物质能的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到 2025 年, 以垃圾发电为主的生物质能装机容量新增约 36 万千瓦,累计达到 105 万千瓦。
(三)稳步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 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结合创建国家新能源产业 示范区,支持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工业园区、大型商场、交通 场站等建设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积极发展光照资源较好地 区的建筑一体化技术,适度建设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研究试 点农光互补项目,力争“十四五”全省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 300 万千瓦。
(四)积极推动智慧能源建设 通过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电能替代及智慧能源应用,支持鼓励 建设多能互补、分布式新能源、风光储一体化、微电网等项目。依 托“数字福建”建设,利用 5G 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开展能源领 域数字化转型,推进一批风光储一体化、微电网等智慧能源项目, 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智能化等特 征的智慧能源系统,促进各能源网间的协调配合和优化互补,并逐 步在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数据中心等能源消费密集区域推广应用。
(五)开展氢燃料电池推广应用试点示范 争取福建省列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省份。支持有条 件的地市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完善氢能基础设 施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工业副产氢提纯等,开展公共交通、物流(含 冷链物流)、环卫等运营示范。
五、创新智慧用能模式,推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 鼓励消费侧节能降耗和用能新业态发展,推动构建多元化能源 供应体系。推进工业用能提质增效,积极打造低碳智慧工业园区。 推行全社会用能节约绿色,引导工商业生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居民生活等方面实现全方位节能。统筹推进用能权、碳、绿证、电 力需求侧等市场交易体制机制完善。
(一)创新综合能源服务模式 围绕“数字福建”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 化升级,打破能源行业壁垒,加快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及社会 化共建共享。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和 5G 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 推动分布式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储能技术的深度融合。积极 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加快推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区域构建电、 气、冷、热等多元化综合能源供应体系,组织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总 体规划,增强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各环节的保障能力。 创新多样化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综合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 建设、多能源运营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商业模式。推动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南平(武夷新区)、平潭等地率先 落地实施智慧综合能源创新应用项目。
(二)推进工商业用能减碳增效 运用大数据进行工商业节能分析,依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能 效梯级利用技术、电能替代等能源精细化管控手段,推广应用终端 智慧用能控制管理系统,实现多种能源综合化、有效促进工业减碳 增效。 有序推进传统石化、化工、冶炼等高耗能园区碳减排改造工作, 统筹推动园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产品耦合、节能改造。组 织实施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推进煤电清洁、高效、灵活、低碳、智 能化高质量发展。拓展非发电用燃气市场,进一步延伸天然气产业 链,推进空分、干冰、冷库等冷能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民用、交通、 工业领域的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高。提高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 平,推进园区供热、供电、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系 统优化。依托宁德、泉州、莆田、福州的新能源产业园区,推动零 碳智慧工业园区的创新示范应用。
(三)推行社会用能节约绿色 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全社会 用能节约,构建能源梯级利用、多能互补供应的用能体系,全力提 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推动工业企业、园区建设绿色微电网,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以超高能效电机系统、高效储能、超低排放改造等节能技术推广为 — 30 — 重点,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 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加强城乡建筑节能,降低建设过程能耗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 筑、装配式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执行 高于国家和本省的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 筑。推进存量公共建筑物节能改造。 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船舶 电动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充电桩、港口和机场岸电使用率,提升 交通领域电气化水平。 强化居民生活节能理念。积极引导居民节能、增强全民节能意 识、培养节能行为习惯,将节能减排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形成 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四)统筹推进能源消费市场建设 推进建设互为补充、规范统一、有序有效的能源消费市场,围 绕碳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场体制机制,引导各项用能成本与碳 排放成本有机结合。 进一步扩大碳市场参与的行业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逐步增加 交易品种,发挥碳市场对温室气体排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 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作用。 统筹完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积极扩大绿证交易市场范畴, 加快建立引领电力消费低碳化的长效发展机制。 大力推进电力需求侧响应效能提升,推动建立需求侧响应长效激励机制,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调动消费侧参 与积极性。
(五)构建方便快捷充电网络 加快电动汽车推广使用,继续鼓励岸电改造,按照适度超前、 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至 2025 年全省基本建成便捷高效的 充电网络。形成公交、环卫、物流、公务等为重点的专用车辆充电 设施体系,公共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为重点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 体系,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与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 快充体系,随车配套建成私人充电设施体系。各设区市城市核心区 公共充电网络较为完备,各县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初步建 成,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 不低于 80%,满足新能源汽车新车年销量占比 25%左右的充换电需求。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能源现代治理体系
深刻把握“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持续推进电力、 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强电网企业成本监审,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推动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全面完善电 力市场交易机制,建立以中长期电力交易为主、现货市场发挥重要 作用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积极研究推进油气管网改革。
(一)推进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 进一步理清交易机构与市场管理委员会、调度机构职能定位; 完善交易规则制定程序,完成交易中心股权结构优化,建设公开透明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安全保障机制。
(二)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 推进用电计划放开,逐年扩大、稳步推进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 用户进入市场,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放开发电计 划,推动热电联产机组、燃气机组、水电、核电、风电等进入市场。 做好公益性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用 户的稳定供应,加强市场主体准入、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的事中事 后监管。
(三)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持续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引入售电侧竞争。 建立保底供电机制,完善售电市场的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逐步实 现售电侧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多元化。深入推进增量配网业务改革试 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逐步放开符合条件的增量配 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四)完善电力交易市场体系 形成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遵循“安 全可靠、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多方共赢”的原则,逐步建立电力 中长期合同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相协同的市场运营体 系。建立实时平衡和辅助服务市场,完善价格出清机制,建立各类 发电机组、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共同参与 的电力现货市场。
(五)稳步推进油气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油气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引导和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 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公司,研究制定油气市场化交易相关政策,积 极推进管网公平开放。加强国家管网公司天然气管道与省内管网的 衔接,主干管网与城市燃气管网的衔接,支持支线管道向市场侧延 伸,减少供气层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七、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促进能源装备产业发展
(一)打造体系健全的科技研发支撑体系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参与能源领域重大关键技术 攻关,推进先进技术创新示范应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鼓励 能源企业与高校、科研及设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全力创建新能 源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壮大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与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力争落地国家级海 上风电研究与试验基地。建设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海上 风电检测中心、新一代核电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建设氢能工程 技术研发中心及氢燃料电池技术创新科研平台;借助互联网技术, 建设网络虚拟与实体展示相结合的能源行业技术研发基地。
(二)加强能源前沿技术研究 确立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和海洋高新产 业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省能源相关科技创新战略方向与重 点。积极引导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分布式能源和节能减排与污染控制等重点领域创新技术的投入。积极参与快中子堆、高温气冷堆等 国家核电前沿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围绕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 电池电堆等装备体系,重点开展氢气储运关键材料及技术、基于可 再生能源及先进核能的制氢技术、空压机及氢循环泵技术等关键技 术研究。
(三)加速电网智能化建设 全面建成电网一体化智能调度体系,加快建设适应分布式电源 高渗透率接入以及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灵活充放电需求的“三网融 合”现代智能配电网。推进新能源发电调度运行与控制技术支持系 统 100%覆盖全省,实现电网对新能源的全消纳。
(四)推广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规模开发利用 积极推进新型热力循环、小型风光互补系统等终端能源转换、 多类型储能、热电冷系统综合技术及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的研究和 应用。推广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农林生物质发电、氢制备及燃料电 池关键技术等。
(五)积极发展交通燃油替代 积极跟踪、发展工业海洋微生物产品等先进生物质能技术的开 发利用,积极开展微藻制备生物柴油等技术研发和示范,同时加快 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与船舶。 (六)做强做大优势新能源产业链 打造新能源领域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具有完全自主创新能力、 产业设施配套齐全、综合竞争力强的产业链:支持莆田以制造应用为重点、泉州以研发创新为重点,以适度开发光伏项目为依托,共 同打造以异质结电池及其生产装备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园区;支持宁 德以储能产业为核心,布局完善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基地,带动一 批产业链上下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以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为 基础,通过科学有序配置资源,引导扶持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施工、 运维等全产业链做大做强。 协调推进电力企业在闽设立区域总部,积极引进核电配套装 备、运维企业在闽落地生产经营。结合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争 取充电桩制造企业落户福建。
八、推进能源区域合作,探索两岸融合共享发展 发挥我省港口资源及区位优势,推进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协定(RCEP)地区的油气、煤炭等能源合作。加强优质煤炭进口, 引入稳定、互惠的国际天然气资源,在保障安全供应的同时降低采 购成本。推动省内能源企业实施“走出去”,稳步扩展 RCEP 区域能 源权益资源。 推进探索海峡两岸能源融合发展,建设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 台。支持两岸企业合作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第四章 重大工程
根据规划主要任务,共梳理形成六类重大工程项目(含工程包) 128 个,为顺利完成能源规划的各项任务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 标提供了落地支撑及坚强保障。
一、清洁能源壮大发展工程
(一)核电。立足必需、安全、集中、稳妥原则,推进核电项 目,推动福清核电 6#机组和漳州核电 1#、2#机组等建成投产,“十 四五”期间增加装机 417 万千瓦。
(二)海上风电。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 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 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 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 410 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 模约 1030 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 480 万千瓦。
(三)光伏。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漳浦县、浦城县、 建瓯市、仙游县、宁化县、福安市、闽侯县、上杭县、厦门市海沧 区等 24 个县(市、区)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推 进分布式屋顶光伏(园区、厂房等)、户用光伏等项目,适度建设 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装机300万千瓦以 上。
(四)天然气。加快漳州 LNG 接收站、中石油福建 LNG、莆田哈纳斯 LNG 接收站和天然气管线漳州—龙岩段、漳州—诏安段、福 州—福鼎段、西三线与管网一期互联互通漳州联络线尽快投入运 行,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十四五”期间增加接收能力 900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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