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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民政府:十三五重点发展6MW以上海上风电机组 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附规划)

添加时间:2017-02-14 15:36:17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加快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市场导向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通道。立足区域优势,凸显海洋特色,依托中心城区、重点涉海园区,规划建设一批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加强海洋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支持海洋技术交易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鼓励科技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与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等活动。支持社会资本组建技术推广中介组织,推动区域性海洋技术成果交易。鼓励海洋勘测设计、海域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专业化服务推动海洋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构筑海洋科技人才高地。大力发展海洋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提升海洋基础学科教研能力和水平,加强海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省内相关高等院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强涉海专业学科建设。探索组建江苏海洋大学。支持在苏科研机构加强海洋相关学科建设,利用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平台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高端海洋科技人才。加大海洋高端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海洋渔业、海工高端装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领域核心技术团队和高端人才,打造全国海洋高端人才聚集高地。继续向沿海地区派遣科技镇长团,扩大科技镇长团在沿海地区的覆盖面。开展“企业创新岗”试点,推动海洋科技人才向沿海地区企业集聚。

 

(三)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贯彻落实《江苏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大力发展低碳绿色海洋产业体系,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协调发展。

 

加强海陆污染综合防治。制定实施近岸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实施沿海陆域、近岸海域、河口附近海域的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开展重点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的在线连续监测。根据海域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论证沿海各类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严格禁止高污染项目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布点。加强沿海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区等重点陆源污染控制,加快沿海、沿河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构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立入海河流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和突发污染事故联合查处机制。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各类航运船舶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逐步实现运输船舶油类污染物零排放。加快推进岸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施电能替代。逐步减少渔船排污入海量,规范各类海上作业环保标准,保护近海水质。加强海上倾倒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制定处理海上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减少环境灾害影响。

 

强化海洋生态建设和修复。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将重要、敏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管辖范围并实施强制性保护和严格管控。有度有序利用海洋自然资源,构建科学合理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稳定自然岸线保有率,建立顺岸式围填海岸线占用补偿机制,确保顺岸式围填海形成的新增岸线长度不少于占用长度。引导离岸、人工岛式围填海,加强岸线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普查,建立健全省海洋生物多样性信息库。开展海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对连云港、射阳、滨海、响水等沿海侵蚀性岸线生态整治修复。落实秦山岛、竹岛、连岛、羊山岛、兴隆岛、永隆沙等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建设生态岛礁,修复受损岛体,促进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海岛综合价值。深化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海洋保护区(海洋公园)、海洋生态红线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推进重点海湾综合治理,以改善海湾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提高自然岸线恢复率,改善近海海水水质,增加滨海湿地面积。

 

 

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发挥南通市、东台市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沿海市、县(市、区)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资源能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涉海行业,重点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绿色食品和海洋节能环保等产业,逐步淘汰对生态环境损害大的涉海企业和产品。提高海洋生物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高效生态养殖模式。严格执行伏季休渔规定、落实海洋捕捞“零增长”制度和渔船数量及功率指标双控制度,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遏制近海渔业资源衰退势头,恢复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鼓励涉海企业开展“三废”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通过低投入、低排放、低消耗、高利用,提高海洋物质和能源的利用率,降低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围绕海洋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加强港口物流、海洋信息、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涉海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提升港口综合能级。加快长江下游重要的江海联运港区和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太仓集装箱干线港“一区三港”建设,增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航道、防波堤、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沿海港口功能,加强港产城联动开发,提升综合通过能力,重点加快建设连云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等深水大型码头。推进沿江港口资源和码头结构调整,加快已建码头挖潜改造和提升等级。到2020年,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能力占比显著提高,沿江5万吨级以上码头能力占比显著提高,70%以上的煤炭、矿石、集装箱、原油等通过专业化码头装卸完成。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港口与铁路、公路、内河水运等枢纽的有机连接,完善江海、河海、海公、海铁等多式联运体系。突出多式联运服务和智慧化发展,重点解决港口集疏运节点功能不强和“断头路”问题,降低公路集疏运分担比例,推进港口集疏运一体化发展。疏港公路重点推进徐新公路、南通洋口锡通高速、南京龙潭港等公路建设,实现高速(快速)公路直通年吞吐量超过百万标箱的集装箱重点港区,一级以上公路直通沿江沿海港口重点港区。疏港铁路重点推进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南京港龙潭港、苏州港太仓港区等主要港口、重要港区铁路支线、专用线规划建设。疏港内河水运重点推进滨海港疏港航道等沿海港口四级以上内河航道建设,提升大丰港区内河疏港航道等级。支持大运河、通榆运河、盐河等干线航道内河港口和集装箱码头建设,重点打造淮安等内河枢纽港。到2020年,基本实现综合交通网络与沿海沿江港口充分衔接,铁路运输全面通达沿海主要港口,高速公路直达沿海集装箱规模化港区,四级以上航道直达沿海核心港区。

 

专栏6 “十三五”沿海、沿江港口重点工程

 

港口航道重点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赣榆港区15万吨级航道建设及防波堤二期工程,盐城港大丰港区10万吨级深水航道一期工程、15万吨级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以及滨海港区1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南通港吕四港区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洋口港区烂沙洋北水道15万吨级航道工程,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三期工程,长江下游福南水道-12.5米进港航道治理工程,南京港、镇江港锚地改扩建工程。

 

码头泊位重点工程:连云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赣榆港区LNG接收站工程,盐城港大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滨海港区中海油LNG接收站工程、滨海港区煤炭专用码头工程,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工程、洋口港区协鑫LNG接收站工程、通海港口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南京港龙潭港区汽车滚装码头工程,镇江港高资港区华电句容煤炭储运码头工程、苏州港太仓港区四期工程、张家港港区集装箱码头改扩建工程。

 

建设“智慧海洋”。推进海洋产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以大数据为支撑、应用为驱动、服务为导向,搭建“智慧海洋”架构,重点加强沿海地区沿岸海洋环境观(监)测体系建设,构建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体系。建设涉海行业共享网、公众服务网和岸海接入网,增强涉海部门间业务协同通信能力。建立分布式海洋大数据中心,构建集云计算、云数据和云服务于一体的海洋云,面向海洋经济、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等开展数据挖掘分析,逐步形成智能感知、智能调度、智能决策、智能服务的“智慧海洋”发展体系。重点依托苏州、扬州、盐城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吸引一批从事海洋大数据业务的研发机构、企业,构建服务江苏沿海、面向国际的海洋数据交流平台和海洋科学数据中心。依托海洋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打造海洋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和海洋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北斗导航信息系统在海洋开发领域应用。

 

推进堤防和渔港等改造升级。启动实施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扩大淮河下游入海安全泄量。实施海堤补充完善工程,巩固侵蚀段海堤。提高区域防洪除涝能力,实施里下河“四港”整治工程,完成川东港、新洋港、射阳河、灌河整治等工程,推进实施里下河等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整治沂北、沂南和江海区域骨干河道,扩大排水入海入江出路。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建设港区、港城和临港工业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推进沿海渔港建设,加强避风港维护,完善渔港配套设施,提升渔港服务功能,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提升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聚焦长江口及周边海域等典型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增加气象潮位观测站等海洋观测网的密度,完善海洋数据传输网,参与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专项建设,构建风暴潮、赤潮、海岸侵蚀、海洋气象等海洋信息实时采集、传输、处理及可视化立体网络。建立海洋灾害及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针对临港工业园区内的石油炼化、油气储运、危化品储运、核电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海洋环境风险源排查和综合性风险评估。

 

搭建海洋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南通海洋预报减灾示范区、连云港赣榆区海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试点等海洋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建立海洋基础环境信息和预警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海洋环境观测和预警报信息。建立具备集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灾情预警、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指挥、渔船管理、海上执法指挥等功能的全省海洋与渔业指挥管理系统。构筑安全生产和海上船舶应急救助体系,完善海上安全生产和船舶应急救助预案,推进船舶溢油、化学品泄漏或爆炸等事故监测及应急救助设施建设,健全海上重大突发事故应急体系,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

 

(五)增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新优势。

 

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加快探索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新路径,使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将“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率先形成海洋经济开放发展新优势,打造海洋产业开放合作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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