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产业集聚提升
按照集聚集中、规模化发展的原则,布局上进行整合、功能上差异化互补发展,分领域、分层次谋划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示范基地、特色小镇等平台,提升发展合力。
打造若干产业集群。立足现有产业基础,通过构建产业链、延伸价值链,着力培育若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以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清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力争成为省级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产业基地。以南浔经济开发区、练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主体,打造高效节能电机产业集群。以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核心,打造高效节能工业炉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一批科技创新、检验检测、投融资服务等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能力。
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特色小镇。在节能环保产业有较好基础和发展后劲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区域,培育一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推进湖州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基地、长兴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基地、德清智能汽车“三电”系统基地、湖州环保膜材料基地、南浔高效节能电机基地、吴兴中节能环保产业园基地、安吉临港新型锅炉基地和安吉互联网+环保产业基地等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基地,发挥示范辐射带动效应。紧紧把握省、市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契机,加快建设长兴新能源小镇、湖州智能电动汽车小镇、安吉两山创客小镇,积极谋划争创德清超级汽车小镇。
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结合省节能环保产业“十百千”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规模与品牌优势突出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一是以现有节能环保规上企业为基础,结合市“金象金牛”培育计划等工作,筛选一批重点企业,列入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对象名单。二是分类开展培育支持和指导,集中政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给予重点支持,着力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三是支持引导企业加强内功修炼,开展关键技术、重要环节的攻关,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四是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兼并、联合、控股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支持本土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央企、名企的战略合作,力争成为国内行业领跑者。
(三)强化市场培育拓展
多点发力、强化引导,重点围绕绿色消费、国际国内市场、新能源推广等领域,大力拓展市场空间,不断做大做强我市节能环保产业。
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积极倡导节能环保的生产生活方23式,大力挖掘绿色消费市场空间。以贯彻实施《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为契机,实施绿色建筑目标管理责任制,鼓励民用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按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推行以菜单式装修等方式一次装修到位,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促进我市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完善实施节能产品惠民政策,推广高效节能电机、高效照明产品、节能家电等节能产品。组织实施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工作,推广再制造电机、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建立健全对消费者的激励机制。完善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在公共机构加快节能环保产品普及应用。
大力开展新能源推广应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加强财政政策规范化引导,加快新能源汽车、光伏、半导体照明等的推广应用。以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为契机,由中心城区向三县不断延伸,逐步启动电动客车、电动物流、电动社区、电动乡村等示范,加快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探索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和以租代售等多种运营模式,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达到一万辆以上。鼓励和推进符合条件的公建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工矿企业、大型商场(市场)、总部经济园、种养殖大棚等领域,重点发展家庭屋顶光伏,积极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形成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园区、示范项目。
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借助各类平台,加强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以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新能源动力电池、节能电机等优势节能环保产品为主打,大力拓展国内外节能环保市场。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投资贸易交流平台,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营销网络、生产基地,设立、兼并或收购研发机构,加快我市节能环保企业“走出去”步伐。继续做好广交会、义博会等传统展会的参展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节能环保专业展会,创新营销和推广模式,提升我市节能环保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展销售,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四)创新发展新型业态
紧紧抓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不断融合渗透带来的发展机遇,加速催生节能环保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产业迈向新的层次。
融合互联网,催生新业态。推进互联网与节能环保产业在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售后回收等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催生一批新的业态模式。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促进生产方式精益化,推进全过程的精准协同,打造“互联网+制造”的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模式;利用互联网实现市场精准对接,发展节能环保设备个性化定制模式;发展“互联网+回收利用”新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与环卫系统的垃圾清运网络高度融合,把垃圾分类与再生利用进行产业链衔接,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形成完整的分类、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
发展节能服务新业态。以我市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金属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推行能源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评价标准、实施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培育本土节能服务中介机构,支持开展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加强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延伸业务领域,发展节能服务业务。积极推广PPP、BOT、EPC、EMC等节能服务模式。大力推广整体节能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智慧能源管理解决方案。
发展环保服务新业态。结合我市在“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的治气治水治土等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行多样化的环保新模式。重点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园区,支持采用整体打包的形式,委托专业化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开展园区生态化治理、循环化改造。在市政、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发展涵盖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PPP模式。积极采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数据获取,开展设备设施远程运维服务,推进智慧环保服务发展。
(五)聚焦重点项目
推进建立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库,积极引进节能环保跨国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补齐、完善产业链条。
招引一批重点项目。顺应经济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家、省产业政策导向,抓好节能环保产业项目谋划和储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招商选资行动计划。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利用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围绕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加大推介和招商力度。按照“建链、补链、延链”要求,推进产业集群式链式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高精尖”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引进上、下游产品或上、下游配套生产、经营企业,拉长拓宽产业链条,培育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强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产业做大做强。创新项目推进思路,完善领导包干制、部门领办制、业主对话制等项目推进机制,优化项目服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十三五”在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着力推进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完成项目投资450亿元左右。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监测,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保障重点项目从决策到实施顺利开展。
五、环境保护分析
(一)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及节能材料
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及节能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电机生产中绕组浇灌的绝缘漆污染、粉尘污染、锡焊废气,太阳能电池中硅生产中酸液排放、高温强酸采用碱中和处理后的废渣、粉尘,耐火材料生产排放的SO2、烟尘、氮氧化物等,光伏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有铬、氟、氨氮等主要污染因子的废水中以及含有汞蒸气、有机废气等污染因子的废气,还包括材料焊接等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设备粉尘、噪声污染,在生产过程中对设备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液。
对于酸液、废液进行处理后经污水循环系统进行充分利用;对于废气(SO2、氮氧化物等)、粉尘进行高效多级除尘、脱硫、脱氮、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将产生的汞蒸气经过净化工艺处理,达到大气污染排放后经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含氟废水单独收集处理后与一般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再利用。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二)环保技术装备及环保材料
环保装备和环保材料生产中,主要以膜分离技术为核心的反渗透膜、超滤膜、膜集成装置为主。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包括水冷凝固、漂洗、二次漂洗、检验测试所产生的废水;次品纤维滤膜、28树脂边角料、无铅焊渣、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水冷凝固废气、烘干废气(丙三醇)、环氧树脂配制废气(乙二胺)、焊接烟气(颗粒物)、油漆废气、喷砂粉尘(颗粒物)等废气污染;以及设备所产生的噪声。
超滤膜生产线的混合、加热溶解和脱泡工艺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且加热温度较低,因此基本不会导致有机物挥发。水冷凝固工序温度较低,水冷凝固槽基本保持密闭,因此DMF挥发量甚微。绝大部分DMF留在水冷凝固槽内最终排放至污水处理站,少部分DMF被带入到漂洗废水中,最终也排放至污水处理站。按照环保要求设立吸风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进行进一步处理,然后通过高空排放,减少废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环保膜生产过程中,由于水冷凝固、漂洗、二次漂洗及检验测试均需要用水,耗水量较大,而且废水有机物含量高,可生化性较差,因此要求企业建造内部污水处理站,采取合理的工艺进行处理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三)“三电”系统
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动力电池的生产环节。虽然锂电池和铅酸、镍铬电池相比,污染较小,但是,如果所产生的废弃物不经过专业化处理,对环境危害还是很大的。
所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电极材料发生反应后分解产生有毒的钴、锰、镍等重金属,电解质反应后所产生氟、砷等有毒物29质,溶剂受热燃烧后会产生醇、醛、酮等有机物,以及洗膜废水、废电解液、料罐清洗废液等污染物。还包括生产工艺过程中搅拌装置、混料装置、空压机等噪声污染,隔膜分切边角料、废极片、废电池芯、废电池等固废物质,电解液生产、隔膜生产与电池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物料有机废气,以及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设备粉尘。
有毒有机污染物如果不经过专业化处理,将会对水、土壤等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建议相关企业对于一般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送集中处理,对于有机废水进行溶剂回收后用于生产;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各回收装置设置的排气筒预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通过在硬件上加强技术和新型密封材料的引进和投入,加强密封管理进行控制,通过车间空调系统排风口无组织排放;对于一般废物,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必要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对于噪声污染,定期检查设备,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
(四)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废渣等废弃物。主要包括汽车零部件涂胶、电镀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焊接产生的有害气体(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物及氯化物等)、强光污染、电磁污染,防腐处理产生的酸性废液,机床机械加工的噪声、粉尘、废液等,清洗装备产生的清洗废液等。
废弃物仓储、分选车间、输送设备等有异味产生的工段应装有引风装置,将这些气体有组织的处理后达标排放。燃烧尾气通过高级多效除尘、脱硫、净化装置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排空。对存在污水的部位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渗滤液处理后经污水循环系统进行充分利用或者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分选出的工业废物、建筑废物、废料(木屑、木粉)等无机废物,做无害化处理后进行其他利用,不造成二次污染。对于强光污染和电磁污染,定期检查电焊和切割设备,杜绝使用无罩、无防护的设备,使用低谐波、自动控制的绿色焊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