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机组最大功率测定试验:采用汽轮机调门全开,升参数至额定值的方法,测试最大功率,机组带最大功率连续运行2小时,测试机组运行正常,具备稳定带负荷的能力。并根据《大型发电机励磁系统现场试验导则》DL/T1166-2012测试最大负荷下发电机的参数和安全稳定特性满足要求。
7)机组增容改造后铭牌功率核定试验:根据《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95-2013,进行连续168小时额定负荷试验,测试机组连续带负荷能力,并检查额定工况下机组运行情况。确认锅炉受热面不超温、不超压;汽轮机轴温度、轴承温度、汽轮机润滑油温度、汽轮机振动等参数不超限;汽轮机各监视段参数正常;发电机满负荷工况下的进相运行能力满足要求,发电机温升满足要求;汽水品质正常;并测试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率等指标,计算机组煤耗。
8)全部测试结束后,由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试验报告,作为增容改造后铭牌功率认定的依据。
6燃煤火电机组增容改造申报程序和改造后的容量确认与应用
6.1发电企业在进行机组增容改造之前,应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料文件,满足前述4.3所列必要条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监管机构按照程序审查,批准发电企业开展机组增容改造。电力监管机构对机组增容进行过程监管。
6.2发电企业完成机组增容改造后,提供相应机组性能试验报告与铭牌功率核定试验报告等,以单台机组为主体,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变更容量的申请,电力监管机构按规定受理容量变更。
6.3经增容改造取得容量变更许可的机组,应按增容后的技术参数进行调度,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增容后出现下列情况的,由电网调度机构进行通报并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发电企业应对通报的问题在六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电力监管机构应组织进行重新审查评估,不合格者撤销容量变更许可,恢复增容前容量。
1)出现季节性降出力、供热降出力,不能按照增容改造后铭牌功率带负荷的。
2)一次调频能力长期达不到电网要求或AGC响应长期达不到电网要求,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的。
3)机组增容后,不能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求,或其他原因需限制机组容量运行的。
6.4发电企业应真实准确提供机组增容的相关资料文件和信息。对虚报信息、虚假增容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增容认定,并依法予以处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一次调频性能响应指标
一次调频性能响指标:
a)转速不等率:转速不等率为4-5%,该技术指标不计算调频死区影响部分。
b)调频死区:不大于±0.033Hz或±2r/min。
c)动态指标:
参与一次调频的响应时间小于3秒。
参与一次调频的稳定时间小于60秒。
一次调频的负荷响应速率:
燃煤机组75%的额定负荷不大于15秒。
燃煤机组90%的额定负荷不大于30秒。
d)一次调频限幅要求:
25-35万的机组,限制幅度大于8%。
35-50万的机组,限制幅度大于7%。
50万以上的机组,限制幅度大于6%。
e)额定负荷运行的机组,参与一次调频,增负荷方向最大调频负荷增量幅度不小于5%Pe。
附录B
(规范性目录)
AGC调节性能指标
AGC调节性能指标:
AGC控制方式下,在70-100%负荷范围内,负荷指令以1.5%Pe/min的变化速率,负荷变动量为△p=10%Pe的斜坡方式连续增、减(或减、增)各一次,双向变动试验;机组各主要被调参数的动态、稳态品质指标满足如下要求:
a)采用直吹式制粉系统的火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调节速率每分钟不小于1%的额定有功功率,自动发电控制响应时间不大于60秒。
b)采用中储式制粉系统的火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调节速率每分钟不小于2%的额定有功功率,自动发电控制响应时间不大于40秒。
c)火电机组增容改造后的AGC调节下限不变,AGC调节上限调整为增容后的铭牌功率。
附录C
(规范性目录)
汽轮机调速系统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