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工程
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省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产品。二是加强与国家节能惠民工程的对接,积极支持省内生产企业参加国家招标。三是探索工业节能项目银企合作机制。四是倡导工业生产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加大省级节能产品认定力度,引导企业生产符合能效环保标准的绿色产品。五是加快LED照明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南昌光谷”,支持和引导LED照明产品示范应用。
(八)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工程
加快工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建立覆盖11个设区市、500户耗能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各设区市、省管县、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实时动态监测、在线上报和多级审核。二是提升对信息数据处理分析能力,能够实现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进行网上审核、分析处理、能效对标、专家诊断等综合功能。三是建立能耗预测预警机制,全面掌握工业领域能源使用、消耗、配置及调度情况,利用预测预警模型实现能耗超限异常分析、能耗预测及超标报警,实现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控和能源管理的动态管控。力争到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覆盖全省11各设区市、50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九)绿色工厂示范工程
一是开发绿色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加快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二是大力推广绿色工业建筑,鼓励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建筑的阶梯式建筑,鼓励采用国家推荐优先选用的建筑材料或产品,推动工厂厂房建筑的绿色化。三是对现有工厂,鼓励实行清污分流、废水循环利用、固废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四是借助信息化技术,在重点用能企业工厂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用现代化手段助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五是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对同时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和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认证,分类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省推广绿色产品60种以上,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20家以上。
(十)绿色工业园区示范工程
一是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依托现有低碳循环改造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省级清洁化试点园区,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二是优化工厂用能结构,推动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企业工厂采用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集中处置废弃物的方式,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三是大力推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燃气热电冷三联供设施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四是建立基于信息化手段的园区能源、环境和碳排放监测管理平台、污水集中处理及废物交换平台、绿色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平台。五是制定《江西省绿色工业园区认定办法》,加大力度支持,引导南昌高新区、南昌经开区、新余高新区、丰城循环经济园区、赣州经开区、井冈山经开区等工业园区绿色升级化改造。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省建成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2个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业绿色发展激励政策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支持,争取国家“两型”企业等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化省级节能和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推动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工业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工艺,鼓励工业企业加大绿色发展投入。全力争取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我省工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货款期限。
(二)建立完善工业绿色发展基础支撑体系
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各设区市工业绿色发展评价结果。出台全省绿色工业园区认定办法,强化工业绿色管理。贯彻实施产品生态设计规范、节能规范、有毒有害物质使用规范、节能建材、报废产品资源回收利用等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标准制定,健全绿色工业标准体系。完成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努力铺开推广。研究搭建工业绿色发展服务平台,鼓励地方政府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加强绿色发展联动合作,打造集产品设计、采购、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全环节绿色供应链,探索构建工业绿色发展协同体系。
(三)强化工业绿色发展倒逼机制
严格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纳入综合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工业绿色发展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倒逼机制,在不断提高工业产品能源效率前提下,实行地区工业能耗总量管理。定期发布全省工业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向社会公布各地工业能耗增长情况,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实行阶段性高耗能项目能评限批措施,适度调整能源资源指标到完成任务好的地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制定更为严格的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制定完善高耗能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省级标准。严格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向社会、企业、相关媒体公布鼓励、限制和淘汰类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
(四)加强工业绿色发展综合监管
严格实施工业用能总量和强度监管,建立健全工业用能增量预警调控机制。调整确定“十三五”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强化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监管办法。充分利用全省工业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加强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工业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管,组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以及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加大对负面清单的实施和监管力度,对生产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
(五)切实开展工业绿色发展宣传培训
持续推进全省节能监察体系能力建设,强化工业绿色发展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节能工作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节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管员的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免费培训500人以上。邀请先进省市节能主管部门来赣指导帮助深入开展节能监察,提升节能监察效果和影响;组织到外省学习交流,汲取经验,改善工作,开创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配合国家节能宣传周,举办节能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