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能源类PPP项目大有可为
基于上述分析,尽管能源领域应用PPP模式的步伐迈得相对较慢,但空间仍然巨大、前景仍值得期待。
(一)从PPP项目的回报机制来比较,能源行业多建立起了使用者付费机制。从现已推出的PPP项目来看,大部分还是属于纯政府付费和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项目,意在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和债务压力。但对于政府来说,其财政承受能力上限决定了,不可能无限制地增加政府付费/补助类PPP项目。同时,对真正专注于运营的社会资本而言,自身带来现金流的能源项目的吸引力更大。正如早期按照合资或者特许经营实施的燃气或供水项目一样,一经推出,市场主体往往趋之若鹜。
(二)能源类PPP项目数量虽然少,但也不缺少经典案例。除了上述成功案例,深圳沙角火力发电厂BOT项目可谓中国最早、也是首个走完全寿命周期的PPP项目。这些都为其他能源PPP项目运作提供了有益参照和借鉴。
(三)相比于市政、交通以及环保领域,传统能源领域的垄断市场结构导致合格市场主体数量相对不足,这既需要加强革新、完善体制机制,更需要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探索。相对而言,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可作为能源领域推广应用PPP模式的重要突破口,这既要求政府按照PPP模式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健全配套的价格政策、绩效标准及行业管理机制,同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要针对拟实施区域和项目的特性,制定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改善用户体验为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