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系统在线监控功能
6.4.1数据采集
系统应采集注册用户的各类监测点功率、电量等数据。
6.4.2在线监测
系统应能具备需求响应资源数据采集、管理和响应过程的在线监测、告警、通知等功能。
6.4.3控制策略
系统应能根据资源层电力负荷特性或发电出力特性,可自动生成控制策略。
6.5系统高级应用功能
6.5.1精细负荷/发电预测
系统可对园区总负荷、园区单个企业、园区单栋商业楼宇等不同空间的负荷/发电出力进行预测,且预测时间间隔为小时、周、月等。
6.5.2预案模拟仿真
系统可对园区总负荷、园区单个企业、园区单栋商业楼宇等的需求响应的潜力进行分析,并对不同需求响应预案和效果进行模拟仿真。
7性能指标
系统除了满足GB/T32672第7章规定的性能指标,还应满足以下性能指标:
a)电力需求响应终端对需求响应资源层的数据采集时间间隔≤15分钟。
b)电力需求响应终端采集上来的功率测量误差≤1%。
c)电力需求响应终端的年可用率≥99.5%。
d)电力需求响应系统主站的年可用率≥99.8%。
8工作环境
8.1需求响应终端
需求响应终端部署在温湿度可调节的空调场所时,应在GB/T2887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下正常工作。
需求响应终端部署在加热/冷却的封闭场所、遮蔽场所和无气候防护户外场所时,宜参照GB/T15148-2008的4.1.1条款,在下表1条件下正常工作:
表1需求响应终端工作条件
8.2需求响应系统主站
需求响应系统主站部署在温湿度可调节的空调场所时,应在GB/T2887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下正常工作。
需求响应系统主站应支持互为备用的电源供电,在主电源供电异常时,应保证主站系统不间断工作不低于2小时。
9安全防护
系统安全防护要求如下:
a)系统应参照GB17859的规定,划分本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满足GB/T22239相应等级保护要求,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b)本系统和电网侧系统交换信息时,应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对安全防护的相关要求。
c)本系统采用公共互联网传输信息时,应根据不同的终端类型在通信协议的应用层、网络层和传输层采用相应的安全协议。
d)本系统存储的用户数据被访问时应采用基于角色的接入控制,并具备访问和拷贝日志记录等防护措施,防止企业商业秘密数据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