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中电联:工业园区电力需求响应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添加时间:2016-09-19 12:47:02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

6.4系统在线监控功能

6.4.1数据采集

系统应采集注册用户的各类监测点功率、电量等数据。

6.4.2在线监测

系统应能具备需求响应资源数据采集、管理和响应过程的在线监测、告警、通知等功能。

6.4.3控制策略

系统应能根据资源层电力负荷特性或发电出力特性,可自动生成控制策略。

6.5系统高级应用功能

6.5.1精细负荷/发电预测

系统可对园区总负荷、园区单个企业、园区单栋商业楼宇等不同空间的负荷/发电出力进行预测,且预测时间间隔为小时、周、月等。

6.5.2预案模拟仿真

系统可对园区总负荷、园区单个企业、园区单栋商业楼宇等的需求响应的潜力进行分析,并对不同需求响应预案和效果进行模拟仿真。

7性能指标

系统除了满足GB/T32672第7章规定的性能指标,还应满足以下性能指标:

a)电力需求响应终端对需求响应资源层的数据采集时间间隔≤15分钟。

b)电力需求响应终端采集上来的功率测量误差≤1%。

c)电力需求响应终端的年可用率≥99.5%。

d)电力需求响应系统主站的年可用率≥99.8%。

8工作环境

8.1需求响应终端

需求响应终端部署在温湿度可调节的空调场所时,应在GB/T2887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下正常工作。

需求响应终端部署在加热/冷却的封闭场所、遮蔽场所和无气候防护户外场所时,宜参照GB/T15148-2008的4.1.1条款,在下表1条件下正常工作:

表1需求响应终端工作条件

8.2需求响应系统主站

需求响应系统主站部署在温湿度可调节的空调场所时,应在GB/T2887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下正常工作。

需求响应系统主站应支持互为备用的电源供电,在主电源供电异常时,应保证主站系统不间断工作不低于2小时。

9安全防护

系统安全防护要求如下:

a)系统应参照GB17859的规定,划分本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满足GB/T22239相应等级保护要求,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b)本系统和电网侧系统交换信息时,应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对安全防护的相关要求。

c)本系统采用公共互联网传输信息时,应根据不同的终端类型在通信协议的应用层、网络层和传输层采用相应的安全协议。

d)本系统存储的用户数据被访问时应采用基于角色的接入控制,并具备访问和拷贝日志记录等防护措施,防止企业商业秘密数据泄露。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