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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亿 长青集团签署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

添加时间:2016-07-20 15:16:0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六)上网发电

       甲方协助乙方将项目发电优先接入国家电网销售。

       (七)提供热源

       本项目作为所在园区及周边社区的补充热源,乙方可在具备对外集中供热的 基础且热负荷满足条件时,另行与有关用热用户签订正式用热协议,进行对外集 中供热的相关工作。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原因,造成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可终止 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甲乙双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 救措施,以减少双方造成的损失。

    (九)本协议对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作了详细 规定。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 成立,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本项目的投资议案后生效。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 2016 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本项目有关事项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 露。

七、备查文件:

   附件:《松原市宁江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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