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5)
只不过当被减数大于减数时,作为差的增排量为正值。
二
垃圾焚烧发电
替代化石燃料发电产生碳增排
国内鲜有文献报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实际或估算碳排放量。根据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一篇关于温室气体国家排放清单编制实践的指导文献[1],焚烧1吨生活垃圾CO2排放量在0.7-1.2吨之间。此数值明显高于发改委估算的相应发电量下化石燃料发电的碳排放量,说明若由垃圾焚烧发电替代化石燃料发电,结果将产生碳增排。将相关数据代入式5,得出增排量为0.49-0.99吨CO2。若生活垃圾垃圾焚烧技术推广效果如发改委所预测的,相对于化石燃料发电,年碳增排量为1788.5-3613.5万吨CO2。
国内独立环境研究智库磐石环境与能源研究所根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2006)》中关于东亚生活垃圾各组分可燃碳含量的缺省数据,计算得出东亚生活垃圾可燃碳的质量含量为26.14%,再根据清华大学李欢等人提供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碳排放计算公式,得出焚烧1吨生活垃圾CO2排放量为0.815吨,[2]同样明显高于发改委估算的相应发电量下化石燃料发电的碳排放量。将此数值带入式5,得出增排量为0.605吨CO2,相对应的年增排量为2208.25吨CO2。
三
垃圾焚烧是地地道道的高碳技术
处理垃圾和发电产能是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同时兼具的两种不同功能。若仅论发电产能的低碳技术,上文计算结果显示:焚烧发电显然不及化石燃料发电,完全可以称为是一种“高碳技术”。磐石环境与能源研究所曾在其研究报告中给出不同能源形式发电的碳排放表现(表一),结论更加一目了然。
表一:不同能源形式发电的碳排放比较[2]
若论垃圾管理领域的低碳技术,化石燃料发电技术因不处理垃圾,不能作为比较的对象。磐石环境与研究所根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2006)》中关于东亚生活垃圾各组分可燃碳含量的缺省数据,以及李欢等提供的计算方法,估算出六种不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在替代目前以化石燃料发电为主的电网碳排放后的净CO2排放量,如表二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