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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十三五”规划首要导向去产能 新能源加强并网消纳

添加时间:2016-03-26 14:22:00 来源:中国经营报

 

在去年的11月,云南要求国家批复火电企业平、枯季节上网电价为计费标准,风电企业将计费标准的60%支付给火电企业。同样在新疆让在去年12月发布通知,要求部分新能源电站停止发电,继续发电的要参与自备电厂替代交易,上网的电需补贴给自备电厂0.2元~0.25元/千瓦时。

 

弃风限电本已经给新能源企业带来损失,按照上述两地做法,新能源要上网发电还需“补贴”火电企业。《可再生能源法》中关于对新能源发电的“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成为一纸空文。

 

后果是,2015年中国的弃风率为15%,创下了历史新高之后,这种恶劣情势还在继续。

 

“今年一季度三北(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的弃光依然很高。” 何勇健表示,对于新能源在“十三五”期间的政策导向,主要是要解决电力调峰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将风电、和光伏的合理弃风率、弃光或设定在5%,超过这个合理区间的地区,原则上讲不安排新项目。

 

记者注意到,在3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关于下达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中,安排了全国在今年的风电开发规模为3083万千瓦,装机规模较多的省份包括了河南、山东、湖南、贵州、云南和陕西。

 

另外,考虑到2015年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弃风限电情况,2016年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待上述省(区)弃风限电问题有效缓解后另行研究制定。值得关注的是,国家能源局在文件中也提到要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接入电网和所发电量的全额优先上网。

 

“对弃风率较高省份进行限制开发的做法是对的。”林伯强表示,三北地区弃风弃光率居高不下,对于企业和整个社会效益都是一种资源浪费,能够为此前“抢装”的新能源企业降温,促进企业的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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