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供给方的金融机构已经悉数进场。从2013年初金融资本、产业基金的股权类投资的进入,2014年金融信托、租赁的债权类融资的进入和创新金融产品的探讨,到2015年最后的主要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信贷类融资和各种投资机构的陆续进入,至此,各类金融机构已经全部、积极进入到光伏电站投融资市场。例如2015年6月江苏银行《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指引》的出台,12月上海发改委发布《开展分布式光伏“阳光贷”》通知的发布,代表着银行机构规模化的开始进入。例如2015年上市公司不时公告巨额融资投向光伏产业、“美国高盛:千亿资金支持中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类消息不时见诸专业网站。
第三,光伏产业投融资市场具有着最为丰富的金融产品。各种金融机构的进入必然带来各种金融产品的进入,互联网金融和在传统金融基础上的创新金融产品也纷纷试水光伏电站建设市场。例如光伏众筹、Yieldco,例如绿色债券。相信目前金融机构已经发行的绿色债券会首先为光伏产业服务,也相信实体企业将要发行的前几只绿色债券中会有光伏企业的身影,更相信SPI的成功专版纳斯达克一定是专为一个产业进行服务的互联网金融第一家。
第四,各类资本进入光伏电站收购市场。2015年,虽然一些早期进入光伏电站市场的资本大鳄进入冷静期,这是符合光伏电站投资市场资本轮替规律的。与此同时更多的金融投资、服务机构正批量涌进光伏电站市场,使得这个市场日益成熟、活跃,也使得光伏电站资产的流动性大为增加。例如不久前一篇“营收超三千亿大亨拟大量求购光伏电站”很是吸引眼球,再如宝安地产动辄募资90亿,目标收购光伏电站,据说大股东设立上百亿资金规模的伏电站并购基金事宜也在构思中。
第五,金融机构的传统金融思维大为改观。应当说,改变以资产抵押控制风险的传统金融思维为未来收益权控制风险的金融思维,是以上所有变化中最重要的变化。因为即使光伏电站建设融资的需求方与供给方目标高度统一,但是他们都不得不面对每年持续不断地巨额融资用什么资产进行抵押的问题。因为不同于传统能源的发展史,光伏产业的发展是跳跃式、几何式的,所以以资产抵押控制风险的传统金融思维是一定解决不了光伏产业的投融资需求的,也是制约前几年光伏投融资繁荣的主要障碍。
伴随光伏产业投融资环境的日益成熟,这种思维正在改变,特别是金融机构的操作层正在快速改变,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极佳的确定性收益投资市场,你不去通过改变思维享有它,别人就会享有它。有一位金融人士想的最清楚:我想明白了,只要你的电站是好资产,融资给你我怕什么?
所以确定2015年为光伏电站投融资环境变化的重要时点,就是因为以上五点中,银行机构的进入和金融机构的观念转变这两个关键点都是发生在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