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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企业转移战场 中东部将成为战略重点

添加时间:2016-02-26 17:07:04 来源:能源杂志

 

为了解决这些挑战,国家能源局在“十三五”期间的工作方向,最主要的任务是加速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尽早摆脱对补贴的依赖。未来有以下五个工作方向。

 

一、配合发改委价格司做好逐渐电价下调工作。从行业自身来看,光伏行业应该有动力面对电价下调,无论从赢得国际市场,还是在国内跟传统能源最终形成竞争力看,都应该降电价。另外要避免行业大起大落的状况,如光伏电站规模突然减速、刹车,这对制造行业可能会有较大影响。考虑到行业的稳定发展后尽量适当控制电站开发节奏。争取用更少补贴,更小的规模,把电价先降下来。国家能源局做了测算,如果按“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按照匀速开发,每年大概1800—2000万千瓦,到2020年累计需要的补贴近4000亿。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如果按照先慢后快的节奏进行开发,补贴总额会降到3000亿左右。如果展望到2025年、2030年,这两种模式的差距就更大。

 

二、继续推进领跑者计划。关于领跑者计划,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工信部,把前端制造业和后端应用联动起来,通过市场应用加速先进技术产品应用,推动技术进步。具体事项还在协调。

 

此外,还要加强监管力度,由于电价调整时间节点在2016年的6月份,因此上半年组件会非常紧俏,很多落后产能可能趁机开工。这些落后产能到底能不能达到先进技术门槛,应该进行全面核查,要保证电站中能够用到质量合格的组件。

 

三、竞争方式的项目配置。全面采取竞争方式来配置项目,目前还处于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文件最终出台的内容还在研究中。该文件重要的三个思想包括:第一,通过市场竞争配置项目资源,把竞争条件,如入门门槛、项目前期的准备等因素都纳进来。希望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去发现市场价格,挤出各种各样水分。第二,体现放管结合思想。提出大的原则,希望地方分配项目过程中体现出竞争的原则,设置入门门槛,杜绝指标分配的乱象。另外,本着放管结合的前提,国家能源局还放开了分布式的规模,想把分布式作为投资的重点。第三,希望通过竞争来降低价格。

 

四、压缩非技术性成本。第四项工作是压缩非技术性成本。国家能源局跟企业交流、调研后了解,各地光伏电站项目受到了很多地方非技术性的影响。近期国家能源局也给国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致函,希望就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进一步明确,希望耕地占用税尽可能的不收,土地使用税如果收也要明确怎么收、标准如何。希望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能给光伏产业减压。

 

五、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提升。虽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进一步上调的难度确实非常大,但我们也将继续协调进一步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同时国家能源局也希望推动扩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范围。下一步是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申报项目流程。

 

几点措施也会陆续进行。西部地区光伏电站可能在短期内不会有很大突破,中东部地区可能会被作为战略要点。要鼓励在中东部发展光伏发电,能够就地消纳,直接发挥替代传统能源的作用。从规模安排上,国家能源局会给中东部会适当的倾斜,西部光伏发电规模会适当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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