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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泰浩:降低收购价格带动光伏产业改革(四)

添加时间:2016-02-26 16:48:1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在能够采用竞标方式的大规模项目与住宅用项目之间,中等光伏发电项目将如何?

 

松山:对于中等项目,如果采用竞标方式,运营商的实力可能不够。首先会和以前一样,逐年确定价格。但与过去相比,定价受到的政策制约应该会更加严格。

 

达成能源优化组合的关键在于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似乎也是设定数年的收购价格。

 

松山:地热、风力、小水力等开发周期长的电源,设定数年的收购价格也是有效的。其实,逐年定价的只有日本,海外的FIT普遍采用的是范围调整方式。

 

偏重光伏发电的普及方式是否会得到纠正?

 

松山:对于光伏发电以外的风力、地热、小水力和生物质发电,之所以推广进度缓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前面提到的三道障碍中,除成本以外的两个因素的制约。成本通过设定数年度的收购价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但是,制约风力发展的系统基础设施、在地热上容易发生的与地区的关系等,还需要慢慢地花时间去解决。

 

能源构成上提出的2030年的可再生能源比例(22~24%)能够实现吗?

 

松山:在决定能源构成时,也确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分配:光伏发电为64GW,占7%。这不是硬“杠”,随着各种电源的相互竞争,这个数字是可以变化的。跨越了三道阻碍的可再生能源电源将会增加。

 

但光伏发电以外的电源受非成本因素的影响较大,在今后估计很难快速推广。光伏发电掌握着达成能源优化组合的关键,无疑将会成为可再生能源的核心。(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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